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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全区地方志工作取得显著成就

——自治区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改革开放40年地方志事业发展情况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历史久远,连绵不断。方志起源于春秋战国,据《周礼·春官》记载,周代已有外史“掌四方之志”,《周礼·地官》记载,“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方志之名始于此。方志发轫于东汉,比如《越绝书》可视为方志正式发端之作。兴于三国至两晋,大盛于南北朝,隋唐继续发展,出现史志官修制度,到宋元进入兴盛至定型时期,明清修志更趋发展,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都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明朝由朝廷出面颁发修志诏谕,如明永乐十年(1413年)颁布了《修志凡例》,修有《大明一统志》等。清代修志为大盛时期,各省、府、州、厅、县都设立志馆或志局,方志编修达到时代最高峰,康熙、乾隆、嘉庆三朝三次重修《大清一统志》,当时共有省、府、县志四千多种,修志制度也比较完备。民国时期修志也未中断,有《奉天通志》《首都志》等。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地普遍开展了新方志编纂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李克强总理三次对地方志工作作出批示。自治区领导也十分重视和关心地方志工作。2015年以来,两位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对地方志工作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和希望。自治区政府多次召开全区地方志工作会议部署工作,并与自治区有关委办厅局和各盟市政府签订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深入推进地方志工作。经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不懈努力,全区地方志工作取得显著成就,形成以修志编鉴为主业、各项工作协调开展的事业格局,拓展了方志文化的内涵,为提升自治区文化软实力发挥了独特作用。  

  一是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建立。2006年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全国地方志工作领导体制逐步完善。我区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2010年12月,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调整组成人员机构,编委会主任由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兼任。2016年,自治区将“高度重视编史修志”列入“十三五规划纲要”并写入《2017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逐步形成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各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各级政府工作任务,“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八到位的工作机制。  二是依法治志不断强化。2012年,自治区政府颁布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规定》,这是自治区首部依法规范和保障地方志工作的政府规章,进一步明确了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政府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责任,加强了地方志工作机构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的职责,确保地方志工作依法开展。2015年,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为全区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了蓝图,提供了基本遵循。  

  三是志鉴编修成果丰富。全区首轮修志目前已全部结束,第二轮修志已经启动。全区共编纂出版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地方志书约300部,行业志、部门志、军事志、专题志、乡镇(街道)志、村(社区)志900多部,地方综合年鉴300多部。此外,编辑出版其它地情文献近千部。这些志书与现存的旧志及其整理成果,共同构成了一座地方志资源宝库。  

  四是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推进。全区已建成方志馆9个,其中,盟市级方志馆(库)3个、旗县(市区)级方志馆(库)6个。内蒙古方志馆正在建设中。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积极推动地方志系统信息化建设,建成“内蒙古区情网”汉文版、蒙古文版、手机版;建成方志内蒙古微信公众号、方志内蒙古手机报多媒体平台;建成地方志在线编纂系统、地方志多功能数据库、地情网信息集群,与全国地方志系统及各委办厅局和各盟市网络实现了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方志工作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  

  五是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成效明显。完成了《绥远通志稿》等30多部旧志整理出版工作,抢救了大量珍贵历史资料,更好地延续了历史文脉。拍摄《方志内蒙古》专题片,在内蒙古电视台陆续播出,集中宣传和展示了我区丰富的方志文化和地情文献资料。全面启动并编译出版18部蒙古文志书。土默特右旗美岱召镇、库伦旗茫汗苏木、奈曼六号农场入选中国名镇、名村志工程。启动《内蒙古抗日战争志》编纂工作,开展口述史征访挖掘工作等,地方志资源得到开发利用。  

  通过修志编鉴、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地方志编修已发展成为存史、资政、育人的一项重要工作,在记录当代、保存历史、传承文明、发展文化、激发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推动区内外文化交流合作、提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借鉴和智力支持等方面,成绩日益突出、作用日益显著。  

  “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目前,全区地方志事业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修志问道,以启未来。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区地方志工作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扬“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精神,全力以赴完成国家和自治区“三全目标”任务,继续推进地方志事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互联网 地方志”深度融合,加快地方志系统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方志馆建设步伐,鼓励和引导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编纂形式多样的地情丛书,做好资政服务,切实肩负起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的历史担当,为“建设亮丽内蒙古 共圆伟大中国梦”,为推动内蒙古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应有的贡献!  

  发布会期间,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地方志是一项专业性比较强的工作,很多人不是太了解,请您介绍一下近年来我区推动地方志工作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哪些成效?

  何文俊:多年来,地方志工作者一直默默无闻修志编鉴,却很少宣传自己的工作,借此机会,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近年来我们都做了哪些工作,取得怎样的成效。几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地方志系统拼搏进取,主动作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概括地讲,就是做到了“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聚焦主业,志鉴编修成果更加丰富。编修志书、编纂年鉴是地方志的核心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要求,以第二轮志书编纂和综合年鉴全覆盖为重点,采取多种措施,推进任务落实。先后组织召开2次全区工作会议,10多次志办主任会议,举办7期志鉴编纂业务培训班,选派大批业务骨干赴先进地区交流学习,分别与各盟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签订了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书。今年,又对志鉴编纂出版工作实行按月调度、按季通报和挂账销号制度,全面实施“三全目标”集中攻坚。截至目前,全区共出版二轮志书80余部,蒙古文志书20余部。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志•方言志》等7部志书荣获内蒙古社会类图书评比二等奖。《内蒙古年鉴》由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组织编纂,每年一鉴,公开出版。12个盟市全部编纂综合年鉴,全区约80%的旗县(市区)也启动综合年鉴编纂工作,自治区本级30多个部门、单位组织编纂了专业年鉴。其中,《内蒙古年鉴》《通辽年鉴》等10部年鉴荣获国家年鉴类评比二等奖。  

  二是坚持依法治志,制度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依法治志是地方志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和必然要求。201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令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规定》,为全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2015年,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2016年,将“高度重视编史修志”的内容写入“十三五”规划。2017年以来,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志、盟市志、旗县(市区)志评审验收及出版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书行文规则》等20多项制度规定。目前,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地方志工作规定》为统领,以一系列规定办法为配套措施的地方志制度保障体系基本形成。  

  三是坚持修志为用,资源开发利用更加充分。地方志的主要功能就是“存史、资政、育人”,如何有效发挥志书和年鉴的作用,更好地服务社会和人民群众,是地方志永恒的课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重点在旧志整理、地情书籍和地方志信息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修复整理了《绥远通志稿》《归绥县志》《包头史》《口北三厅志》《清•五原厅志略》《热河经棚县志》等30余部旧志,编纂了1000余种地情书籍和口袋书,按照“互联网 地方志”模式,建设了“内蒙古区情网”蒙汉双语网站、手机网站、“方志内蒙古”微信公众号和蒙汉双语多功能数据库。目前,“内蒙古区情网”网站点击量已突破2000万人次,数据库存入字条数量近3亿,为社会大众读志用志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  

  四是坚持开拓创新,事业发展领域更加广阔。创新是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动力源泉。近年来,我们在继承和弘扬修志工作优良传统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工作领域,提升服务能力。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响应国家振兴乡村战略,积极推进苏木(乡镇)、嘎查(村)志工程,编纂出版了《科左后旗茂道吐苏木公音浩绕嘎查志》等4部村镇志,土默特右旗美岱召镇、库伦旗茫汗苏木、奈曼六号农场申报并入选中国名镇、名村志工程,带动地方志事业逐步热了起来。我们和内蒙古电视台联合拍摄了13集大型综合文献影像志《方志内蒙古》,全面记述了自治区及12个盟市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内容,实现志书文字到影音图像的突破,丰富了利用地方志书传播传统文化的手段,推动地方志事业逐步活了起来。当前,我区地方志事业正由志鉴编纂向志、鉴、史、馆“四驾马车”并行和志、鉴、网、馆、库、用、刊、研、会、史“十业并举”转型升级。地方史已列入工作规划,内蒙古方志馆已在建设中,我区地方志事业正在逐步强起来。  

  记者:请介绍一下地方志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适应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要方面发挥了哪些独特作用?  

  查干浪涛:中国地方志的历史有2000多年,我们收藏的各类古书旧志众多,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编地方志包括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志书,以及专业志、部门志、各类年鉴有1000多种。地方志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适应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要方面发挥了积极而不可替代的作用,归纳起来发挥了“存史、资政、育人”的功能和作用。“存史”就是积极保存地方文献,为编史服务,为社会科学研究服务,为各项建设事业服务。“资政”就是向领导机关和领导者提供决策借鉴和参考。习近平同志任福建宁德地委书记时,曾讲到:“要马上了解一个地方的重要情况,就要了解它的历史。了解历史的可靠的方法就是看志,这是我的一个习惯。过去,我无论走到哪里,第一件事就是要看地方志,这样做,可以较快地了解到一个地方的山川地貌、乡情民俗、名流商贾、桑麻农事,可以从中把握很多带有规律性的东西,可谓‘开卷有益’”。习总书记的话对地方志的“资政”作用作了最好的诠释。此外,《内蒙古年鉴》和各地的年鉴,为各地区领导及时了解熟悉地情,获取有价值信息,进行议事决策提供了参考。“育人”就是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向广大群众、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热爱家乡教育、传统文化熏陶等。  

  记者:改革开放40年来,我区地方志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请您介绍一下,今后在推进地方志事业创新发展方面还有哪些具体举措?  

  孟秀芳: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为地方志事业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新形势下,我们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地方志事业转型升级,开创新时代地方志工作新辉煌。地方志转型升级,是从“一本书主义”向志、鉴、库、馆、网、用、会、刊、研、史“十业并举”转型。必须实现“六化”:一是从围绕自身工作向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转变,实现地方志事业的大局化。二是从单纯修志编鉴向同时多业并举全面发展转变,实现地方志事业的全面化。三是从依规修志向依法治志转变,实现地方志事业的法治化。四是从地方志机构修志向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转变,实现地方志事业的社会化。五是从单一纸媒体志向广泛运用数字媒体志转变,实现地方志事业的信息化。六是从修志囿于当地向把地方志推向全国、走向世界转变,实现地方志知识的全国化、国际化。  

  具体来讲,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规划纲要》和自治区《实施方案》精神,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推进“十业”共同发展。一是稳中求进,按时保质完成地方志“三全目标”。二是推进地方史编写纳入地方志工作范畴,统一规范管理。三是重视各类专业志鉴、乡镇村志编纂。四是有步骤开展旧志整理,延续历史文脉。五是加强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六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事业发展活力。七是深化地方志质量建设。八是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建设。九是提高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十是创新服务手段,加快方志馆建设。  

  我简单介绍一下内蒙古方志馆。内蒙古方志馆于2017年4月正式立项,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总建设面积16300平方米,目前正在施工阶段,预计2020年建成投入使用。内蒙古方志馆有以下4个主要功能:权威的地方文献收藏中心;地情展示、文化宣教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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