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1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的副市长

  □本报记者  陈春艳

  2019年3月,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会议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给予包头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路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18年10月,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路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作为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的路智,本应克己奉公、守土尽责、造福一方,却与黑恶势力组织团伙的骨干成员称兄道弟、沆瀣一气,不仅出面帮助其承揽工程,■下转第4版  ■上接第1版  还在黑恶势力骨干成员设立的公司出资入股,在社会上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

  2011年至2012年,路智任包头市九原区委书记期间,在明知张某某为包头市某黑恶势力组织骨干成员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亲自上阵向有关人员打招呼,为张某某承揽了九原区庞大汽贸等多项工程,使其从中获取巨额利润,为黑恶势力提供经济支撑,助长了黑恶势力的蔓延。2012年2月,路智以他人的名义,在张某某经营的包头市某现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入股100万元,持股49%。路智还纵容妻女与张某某等人共同到欧洲、美国、澳洲等地区国家旅游观光,费用全部由张某某承担。

  路智理想信念丧失,利令智昏,将公权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非法收受多名企业主、管理对象及下属财物折合人民币2000余万元,直至被审查调查的前一天,还与涉案人员统一口径,编造虚假交款协议,订立攻守同盟,规避组织审查调查。

  路智身为副厅级党员领导干部,丧失党性原则、罔顾党纪国法,为黑恶势力站台撑腰、充当“保护伞”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和政府公信力。对这一案件的查处,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扫黑除恶的坚强意志和惩治“保护伞”的坚定决心。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国内新闻
   第04版:国内新闻
   第05版:论道
   第06版:首府观察
   第08版:收藏
要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关系,努力探索出一条符合战略定位、体现内蒙古特色,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习近平将出席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四次峰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
着力抓好扶贫产业培育发展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第四届中俄蒙三国旅游部长会议召开
内蒙古主题教育“开门纳谏”公告
“万里茶道”文化旅游博览会开幕
中央扫黑除恶 第15督导组公告
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的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