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对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施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流程、全覆盖改革。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共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进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2019年上半年,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到2019年底前,将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到2020年10月底,基本建成自治区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
发布会还从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四个方面介绍了全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进展情况。目前,全区已精简47个审批事项,取消了部分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减少了保留事项的前置条件,简化申请材料,并将下级机关有能力承接的审批事项明确下放或者委托下级机关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