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组数据,令人颇感意外——2018年,全区共限制购买机票、乘坐高铁、动车十余万人次,限制2.3万人担任企业高管职务,原因竟是“失信”!2.7万人因为受到惩戒主动履行了法院义务。
无疑,信用惩戒的“利剑”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近年来,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绩斐然。记者从今年的自治区厅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持续完善,信用平台功能日益增强,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全面推进,信用应用领域不断拓展,信用联合奖惩成效显著,地区和行业信用建设有序推进,信用服务市场不断壮大,社会力量参与度不断提升,社会诚信意识和氛围普遍增强,为我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信用基石。其中:
——截至今年7月底,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已经实现与全区14个盟市、31个区直部门的前置机部署,共归集全区450万市场主体、2.8万机关事业单位、1.5万社会组织、1952万自然人的信用信息共计1.85亿条。
——目前,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已经与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政府采购系统”“银税互动平台”等7个部门的信息系统实现了数据对接。以投资项目审批平台为例,去年自治区投资平台共查询调取信用平台2.3万次信息,核查出一般性处罚3514个。
——截至今年上半年,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累计归集各地、各部门严重失信“黑名单”信息112432条,诚实守信“红名单”信息2555条,推送共享至自治区有关部门对信息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还涉及多个领域和部门。自治区各部门在本系统信用体系建设中也取得了积极成效。据了解,自治区人社厅充分发挥“红黑名单”管理作用,对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在选拔劳动模范、投标竞标等环节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将违法用工、拖欠工资和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三项行为作为社会法人失信内容,并制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自治区商务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商务领域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呼和浩特海关将进出口企业海关信用结果用于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采用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结合高级认证企业的自检结果,有效压缩进出口食品通关检测时间,优化口岸营商环境。自治区税务局以A、B、M、C、D共5个纳税信用级别对纳税人进行纳税信用评价,并根据纳税信用级别给予相应的激励政策或采取惩戒措施;全区纳入纳税社会信用管理范围的纳税人户数为421054户,参评总户数为415835,参评户占比达到98%以上。
今年是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深入推进的关键之年。就今年的工作重点,上述会议提到,不断强化信用对市场主体监管的制度安排和工作措施,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真正做到“利剑高悬”,促进我区营商环境不断改善;针对信用评价结果为“优”的市场主体,要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针对信用评价结果为“差”的市场主体要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并且要对所有公共信用评价结果为“差”的企业每年至少约谈一次,并督促其进行全面整改;支持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开发各类信用服务产品,将免费、免押、免证、自助、共享、先享后付等服务方式融入到各个生活场景、商务场景、办事场景、消费场景,多方位推进信用的社会化应用场景落地,提升民生服务供给质量,增进群众福祉……
营造“人人用信、处处用信、诚信有价”的社会环境,使人民群众普遍感受到诚实守信带来的获得感,还需要各部门各领域、社会各界乃至个人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