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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拟对以下资产项目进行处置,现公告如下:

  1.拟对鄂尔多斯市万家惠农贸市场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19年7月31日,债权总额为36,643.85万元(最终处置债权金额以分公司处置时点债权数据为准)。债务人位于鄂尔多斯市。担保措施为抵押加保证。保证人为鄂尔多斯宏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锦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史占成、史鸿宇;抵押物为鄂尔多斯市锦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东胜区51,162.56平方米商业房产及对应土地。  

  公告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女士 林女士 贾先生

  联系电话:0471-2830317 0471-2830327

  0471-2830313

  电子邮件:licaihong@cinda.com.cn

  linhongxia@cinda.com.cn

  jiawenbin@cinda.com.cn

  2.拟对赤峰嘉信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19年7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2,875.73万元(最终处置债权金额以分公司处置时点债权数据为准)。债务人位于赤峰市。该债权由王占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抵押物为刘桂松名下位于赤峰市红山区西屯办事处哈达街与新华路交口西北角红旗商厦1层、2层,面积共1,866.63平方米。

  公告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女士 周先生 楠先生

  联系电话:0471-2830317 0471-2830328

  0471-2830343

  电子邮件:licaihong@cinda.com.cn

  zhoubin1@cinda.com.cn

  nanding@cinda.com.cn

  上述资产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并应具备相应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上述资产的详细情况可登录我公司对外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59号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0471-2830310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

  fukaiqi@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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