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恶势力的“保护伞”
据《明清宫廷趣闻》《清代秘闻录》等史料记载:清代顺治年间,有几股黑恶势力横行于京师,其中有诨号“黄膘李三”的李应试,诨名“潘习之”的潘文学等。他们在京城各霸一方,“交通官吏,打点衙门,包揽不公不法之事,任意兴灭,甚至文武官员多与投刺会饮,道路侧目,莫敢谁何”。
清代缪荃孙《艺风堂杂钞》所记:黄膘李三原以卖菜为生,后入“响马”盗伙,盗匪巨魁,“凡北五省之盗,皆出其门下”。顺治年间,他横行于北京南城,在崇文门税关(明清京师税收总机关)外私设关卡,强征私税,而前三门一带的铺户商行每月要向他交“常例钱”(即“保护费”)。潘习之独霸德胜门外的马市(今马甸一带),凡在此交易牛羊等牲畜者要向其纳“头税”(按牲畜头数缴纳),不从者便被他的手下人收拾。
顺治九年(1652年)六月,都察院左都御史洪承畴向顺治皇帝上奏李应试、潘文学之罪行,特别是黄膘李三“在外城住处,大兴土木,建房巨大,修饰整齐,分照朝廷六部建制”,并让“民人称之李三太爷”。顺治皇帝遂命巡城御史与顺天府尹联合查办李三等“巨恶”。
顺治皇帝命郑亲王继续追查与黄膘李三等“巨恶”有关联的官员,短短一个多月便查出与李三等案有牵连的大小官员三十多人。经审理后,有的被革职,有的被充军,而与李三勾结最为紧密的兵科给事中李运长被斩首。这就是有清初“京师涉黑第一案”之称的“顺治帝枭斩黄膘李三案”,《清世祖实录》等均有记载。
雍正年间严打“煤霸”
就地斩首“虎三爷”等恶徒
据《北京煤炭史话》记载:清初阜成门内外有大小煤栈、煤铺、煤厂数十家。自清雍正年间开始便有地痞、无赖纠集在一起,将门头沟一带“驼户”运来的煤炭强行低价收购,然后高价售出,而在此经营煤炭生意的卖家也要每月上交“孝敬钱”。不从者要么被轰走,要么店门被封。据传以邓氏三兄弟为首的恶势力出手最狠,稍有不从,便大打出手。驼户们敢怒不敢言,便送给他们一个诨名:“虎三爷”。
“虎三爷”等欺行霸市多年,因何无人敢管?原来他们与西城兵马司指挥官、吏目(官职)相勾结,并与驻守阜成门内正红旗副都统结拜为兄弟,除了每月孝敬这些地方官员外,逢年过节还要送大礼,由此成了“煤霸”的“保护伞”。不久,“虎三爷”等因争夺地盘出了命案,被告到顺天府。随后,顺天府尹将此事上奏朝中,几日后西城兵马司指挥官、吏目和正红旗副都统、参领、佐领等大小官员二十余人因与“虎三爷”等“投刺会饮”“广受贿赂”受到朝廷的查办。
“三审定谳”后,“虎三爷”等被判“斩立决”。而兵马司指挥官以监察不力和收受贿赂之罪名被廷杖八十,徒刑三年。正红旗副都统被革职,永不叙用。几名参领、佐领“各坐赃论”,被枷号两个月后,遣戍黑龙江宁古塔(今黑龙江省海林市长汀镇古城村)。
宛平知县力主“扫黑除恶”
十余个“菜霸”命断菜市口
清乾隆年间,京城以“四霸”为猖,即粪霸、菜霸、碓霸、水霸。其中盘踞在宛平县广安门、右安门内外的“菜霸”最为人们所痛斥。他们在人烟稠密、农民卖菜聚集之地,强行包揽代卖蔬菜,然后批给小贩,从中抽取佣金。菜农如果不从,轻则将其蔬菜抛散、捣毁,重则遭到殴打,性命难保;倘若告到官府,不但无济,反而会被压制,甚至是“反坐”(反被诬告)。
刘峨,字先资,山东单县人。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调任宛平知县。刚到任不久便了解到宛平地界黑势力猖獗。卢沟桥有家尚氏黑店,杀害旅客,劫人财物。他亲自查处,予以严惩。随后又将霸占西山煤矿,“多藏匿亡命”的恶徒“先后捕治置诸法”。
他上任不到半年,有十多位广安门一带的菜农到县衙告状,说广安门关厢一带有杨顺、赵财、王宝等“菜霸”,对进城的菜农强行收“例钱”,并低价收购蔬菜,然后高价售出,不从者便被追打。刘峨闻之,便到广安门一带明察暗访,果然看到有不法之徒横行于此,不出五日,便命人将杨顺、赵财、王宝等十几个“菜霸”缉拿归案。经审讯,赵财、王宝二人皆有命案,遂被判“秋后问斩”,其他“菜霸”也被判三到五年监禁。(据《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