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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用质量助推经济发展

  □本报记者  冯雪玉

  今年9月是全国第42个“质量月”,9月2日,我区启动了2019年 “质量月”活动。

  质量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坚持新发展理念,先后出台了《关于质量强区的决定》和《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这一系列推动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突出强调了“质量第一”的价值导向和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提升全区质量总体水平的根本目的。

  据悉,经过不懈努力,全区质量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今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品牌建设成果丰硕,一大批内蒙古品牌产品和内蒙古品质产业、内蒙古区域公用品牌在国际、国内的影响力和辐射力日益凸显。但是与全国先进省市相比内蒙古还存在较大差距,自治区决定在六个方面持续发力,尽快补足短板。

  一是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质量强区战略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实施“质量强区”战略,持续推进 “质量强盟市”、“质量强旗县”建设。

  二是深入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各地区要围绕重点产品、重点产业,开展国内外、区内外标准比对和关键指标比对,研究质量赶超对策,打好质量提升攻坚战,创建内蒙古质量新形象。

  三是加快内蒙古品牌创建步伐。积极拓展品牌创建领域,培育和创建自主品牌。创建和打造“蒙字标”,实施“蒙字标”认证行动,把内蒙古绿色、生态品牌推向全国、推向全世界。研究内蒙古区域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加大知识产权和品牌保护力度。

  四是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聚焦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活动,把我们正在开展的“衣食住行”四大领域的专项整治活动抓出成效,提高“滚动式”检查效率和质量。深入开展消费维权引导教育,构建消费维权共治格局。

  五是全面提高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计量保障作用、检验检测支撑作用、认证认可的规范作用。加大《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推进力度,构建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的新型标准体系。加强质量大数据的挖掘与研究,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

  六是广泛开展质量宣传和教育。大力开展面向群众的质量宣传和质量教育,普及质量知识,提高质量意识,真正做到让百姓“看见质量、了解质量、享受质量”。

  据悉,“质量月”活动期间,全区各地将以“共创中国质量 、建设质量强国”为主题,围绕质量提升、质量整治、质量发展、质量惠民、质量宣传等方面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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