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8点半,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六号法庭,一场“隔空”庭审正在进行。法官、书记员、翻译人员依次落座,此外,庭审现场只有一名第二上诉人和3块电子显示屏。此时,第一上诉人和被上诉人正在200余公里外的科右中旗,通过各自的手机远程参加庭审。
这是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的二审庭审现场。2018年底,科右中旗的某甲诉某乙及某丙的劳动合同纠纷一案,诉至科右中旗人民法院。经审理,科右中旗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被告某乙、某丙支付原告某甲劳务费54810元的判决。两名被告均表示不服,向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考虑到该案责任清晰、双方争议不大,当事人路途遥远,不便到庭,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采用跨地域的互联网庭审方式进行审理。
开庭前,法院向当事人发送短信,通知其开庭时间、案号、案由、诉讼参与人、开庭方式等庭审相关信息,并告知当事人在手机上安装“互联网庭审系统”APP。庭审开始,当事人在家中打开手机APP,一键操作便可“进入”庭审现场。庭审全程应用网络信息技术展示身份信息和证据原件。按照审判流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词等环节紧密衔接、有条不紊。庭审结束后,庭审笔录自动生成,双方当事人在各自的手机APP中阅读笔录,确认无误后,由法官、双方当事人、书记员手写输入电子签字确认。
一起原本需要当事人来回奔波的简易案件,顺利“隔空”完成审理。
“这种互联网开庭方便了我们偏远地区的当事人,降低了打官司的成本,真是减轻负担了!”庭审结束后,第一上诉人某丙说。
这是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实践互联网开庭、全程在线审理的新尝试。在传统的民商事诉讼中,当事人需前往指定法院参加庭审,如果开庭法院与当事人所在地相距较远,当事人往往会面临费用、时间、精力等困扰。
互联网跨域庭审平台,主要用于快速办理双方当事人纠纷不大、权利义务较为明确的简易案件。当事人通过手机APP即可与法官面对面沟通,由此开启了简案速办的高效新模式。
这种新的审理方式大大降低了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成本和法院的司法成本,真正把“零距离”诉讼服务理念落到实处,让群众享受家门口、一站式、标准化、无差别的司法服务,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路”的便民利民愿景。
在互联网庭审中,异地证据交换展示、法庭辩论、笔录远程电子签名、庭审录音、录像等内容会同步存储到法院系统的数据库当中,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更加公开透明。
此案主审法官王晓梅说:“随着‘智慧法院’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司法公开广度、深度的不断拓展,法官的司法理念和审判手段也在不断进步。互联网庭审能够让当事人真正实现足不出户‘打官司’,不仅方便了当事人,也有助于提升法官的办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