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农牧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包括转移就业前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三种类型。
转移就业前培训是针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培训意愿和就业意愿的农村牧区劳动力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形式主要是订单、定岗、定向式培训。这类培训必须是失业状态下的培训。
在岗技能提升培训是针对已经就业的农牧民工,根据其岗位技能需要和转岗转业需要,开展的职工技能提升或转岗转业培训。这类培训主要由行业或企业组织开展。
创业培训是针对有创业意愿的农村牧区劳动者及返乡农牧民工进行企业创办能力、市场经营素质等方面开展的培训。
19、农牧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有哪些政策?
答:农牧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不受地域限制,培训时间按当年累计参加培训时间计算,不少于56个课时。当年累计课时达到培训要求的,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参加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可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参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全额补贴。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在培训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贴。农牧民工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的职业培训补贴,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20、如何确定培训补贴?
答:培训补贴根据培训成本、实际发生课时、市场需求和取得相关证书等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