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依据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审核报批整治专项组工作职责,受理范围如下:
(一)在矿业权办理、出让收益处置、违法开采、矿产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二)2000年以来自然资源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职和退休的所有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煤矿或者以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名义投资入股煤矿,利用煤炭资源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失职渎职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为深入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现设立以下三种信访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12336
(二) 网站举报
举报网址:www.zrzy.nmg.gov.cn
(三)信件举报
寄件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路11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信访室,邮编010020。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