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假借销售防疫物资诈骗被判11年

  本报3月22日讯  (记者  陈春艳)3月18日,全国法院第十四期“现在开庭”全媒体直播活动聚焦一起巨额防疫物资诈骗案件。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郝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责令被告人郝某退赔4名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对作案工具手机两部依法予以没收。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月,被告人郝某利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对防疫物品需求较为迫切的心理,在没有口罩、体温枪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口罩、体温枪等防疫物资的虚假信息,骗取被害人武某某、乌某某、龙某、李某某购买口罩或体温枪的钱款,共计人民币91万余元。被告人郝某将绝大部分诈骗所得用于网络赌博挥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郝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疫情防控物资的名义,利用电信网络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从重处罚。鉴于郝某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系初犯,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法院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郝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要闻
   第04版:论道
   第05版:小康图景
   第06版:国内国际新闻
   第07版:国内新闻
   第08版:地方盟市
林西县文明实践活动有高度接地气
我区出台母婴安全行动计划
假借销售防疫物资诈骗被判11年
阿如汗:梦里常出现实验室场景
复工复产安全先行
“我是党员,我必须带这个头!”
巴彦淖尔市产业扶贫带动2.1万余人稳定增收
兴安盟发起脱贫“百日攻坚”冲刺
巴彦淖尔市吹响重点公路建设“冲锋号”
“包钢造”为奇瑞汽车披“银甲” 稀土板材实现由部件供应向车身制造重大跃升
抗击疫情 就业服务不打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