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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寄出空包裹,这样的交易合法吗?

  □本报记者  宋爽

  3月20日,呼和浩特市民高岚遇到一件怪事:收到一个来路不明的空包快递,而她最近并没有网购。

  “快递盒子包装很完整,拿着很轻,拆开看什么也没有。” 高岚说,她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便按照快递盒上的信息给寄件人打电话,对方支支吾吾,不愿意透露店铺名称。高岚咨询朋友后得知,这些空包快递很可能是购物平台卖家为了刷单寄出的。

  记者采访了解到,跟高岚一样,王先生曾经通过线上下单、线下返款的虚假交易方式帮朋友“完成”交易,提高店铺的销量。王先生的朋友在网上卖电器,店铺一直不温不火,便找亲戚同学帮忙下单刷信誉。王先生按照朋友的指导,下单、付款,几天后收到了一个空包。在确认收货后,朋友又将钱退给了王先生。

  电商竞争加剧,销量是买家判断商品受欢迎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刷销量”“刷好评”成为不少电商提高关注度的途径。有些商家会直接给顾客发短信和随包裹寄送回馈单,邀请顾客帮忙刷单。那么,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呢?

  内蒙古同声律师事务所律师弓艳红明确表示,商家通过邮空包等方式刷单以提高销量甚至制造虚假好评,是不诚信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商家刷单本质上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侵犯了其他诚信商家的正常竞争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将面临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的双重法律责任,而物流公司和刷单赚钱、帮忙刷单的“刷客”们,属于共同侵权。如果明知是虚假的,还为空包刷单行为提供帮助和便利,且达到法定的数额和情节,将会构成非法经营罪。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所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刷单出来的虚假销量和好评会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致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如果经营者的行为被认定存在欺诈行为,还会涉及到三倍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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