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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品不是免责理由

  □杨玉龙

  日常生活中,“买一赠一”已经成为商家最常用的促销方式之一,在网购平台上更是司空见惯。然而,由于网购虚拟化的特点,导致消费者在交易前仅能通过网购平台的图片或文字解说了解赠品,无法与商家直接面对面交流,更无法直接触摸商品,到货后因图文不符引发的纠纷也由此而来。

  正所谓,赠品也是商品,免费不能免责。这应该是最为基本的法律常识。不过,从现实来看,商家在赠品上打歪主意的不在少数。比如,赠品缺斤少两、货不对版、质量不达标、虚假宣传等问题时有发生。甚至有的商家声称“赠品如果出了问题商家不承担责任”。如此,不仅反映出商家的不诚信,更是对消费者权益赤裸裸的侵害。

  其实,不难分析,一些商家之所以乐于在赠品上花心思,一则在于摸准了消费者的心思,比如,贪图便宜,即便是上当受骗后也是自认倒霉,或认为是商家免费赠送的而放弃维权;二则违法违规成本低,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不法商家靠问题赠品侵害消费者权益;三则在于行业操守失范,甚至会纵容此类现象成为行业潜规则。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奖品、赠品等视同销售的商品。《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降低促销商品 (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的物品作为奖品、赠品。也就可见,赠品同样须依法依规行事,消费者赠品权益依旧有着法律保障。

  其实,消费者按要求购物,实际上就与商家达成了“买一赠一”的合同,对于赠品,消费者虽未支付对价,但是实际上赠品的成本已经分摊到付费商品中。从这一角度来讲,商家更有义务为赠品的瑕疵承担完全责任。可以说,赠品质量如何,也是商家诚信度、美誉度的彰显,在此方面动歪脑筋显然是自作聪明。

  “赠品免费不免责”应成为商家恪守的准则。笔者以为,规避问题赠品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有必要加强市场监管执法。毕竟,“赠品如果出了问题,商家不承担责任”本质上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漠视,更是违反法律规定的霸王条款。尤其是赠品中存在的虚假宣传与“三无”产品更是市场难以容忍的,所以,对违法违规者就须依法亮剑。

  赠品不是商家免责理由。消费者面对“买一赠一”等销售模式时,切莫只看到眼前便宜,理性消费十分必要。要充分了解其中的营销套路、优惠规则等各类风险,防患于未然。同时,保留购物凭证,当遭遇赠品纠纷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切莫一忍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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