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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执法检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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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近期将对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在我区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现向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就农业机械科研开发制度规范实施情况;农业机械质量保障法律责任落实情况;先进适用农业机械推广使用法律规定执行情况;先进适用农机产品目录确定和调整、农机安全使用教育和管理情况;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化管理情况;农业机械化扶持措施和法律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财政、税收、金融扶持政策落实,农机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等情况;农业机械化配套法规规章制订情况,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修改完善法律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等征求意见建议。请将意见和建议于2020年6月13日前,以邮件形式反馈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牧业工作委员会。 电子邮箱:rd2014nmw@163.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中山东路三号 邮政编码:010020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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