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皮书》显示,2017年至2019年,全区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54984件,其中2017年审结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1411件、民事案件9240件、行政案件90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65件。2018年审结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1924件、民事案件21304件、行政案件83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09件。2019年审结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1672件、民事案件18496件、行政案件480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10件。
3年来,全区法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始终坚持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审判工作,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公益诉讼的衔接机制,提升司法保障水平。积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维护食品安全和生活环境安全,重点推进“一湖两海”、黄河流域重点流域区域治理。不断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建设,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归口审理,提高环境资源案件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