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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为何取而不消?

  □胡建兵

  近年来,我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了一大批证明事项,方便群众办事,取得显著效果。但是,有的单位仍要求群众开具一些被取消的证明,给群众办事造成了困扰。

  日前,某县的陈旭想申请大学生创业贷款,被银行要求出具单身证明。可根据民政部规定:“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所以,对于陈旭来说,要开出这样一个已经取消的单身证明,一点儿也不容易。

  一方面是取而不消,另一方面是开而不易。当陈旭找到社区居委会时,社区表示不掌握其具体信息,无法判断是否结婚。后来提出,如果实在要开,那就找“两个无血缘关系的人同时在场证明单身”。这真是太搞笑了,社区证明不了的竟然让当事人自己找人证明。且不说在工作时间找到两个人赶到社区去现场证明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就说自己找的人证明自己这种做法,又有多少可信度?

  有人曾经说过,一些奇葩证明开起来有多麻烦,取消起来就有多么困难。原因就在于,取消证明看起来是“做减法”,但在背后却是“做加法”。首先,要做通思想上的加法,真正理解改革、顺应改革、推动改革;其次,要做好辛苦指数的加法,加强工作衔接,实现信息共享,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现在看来,“加法”明显做得不到家,这才导致了“减法”做得不到位。正如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唐钧所说,“一方面是各部门的数据信息不共享,另一方面是有关单位事先调查审核的能力、手段不具备,或者为民服务意识有差距,从而要求群众跑腿,提供证明材料。”

  近年来,奇葩证明已经成了过街老鼠,而清减规范证明成了主流。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共取消证明事项1.3万多项。改革取得成效,不是鸣锣收兵的理由,而是要“宜将剩勇追穷寇”。一方面,该取消的要继续取消;另一方面,已取消的要确保取消到位。现在,有必要对已取消证明来个“回头看”,在纵向上以系统为单位,在横向上以地区为单位,把此前公布的已经明确取消的证明逐一检查核实,看看到底有没有取消,取消到什么程度了。

  取而不消的证明,既影响“放管服”改革推进,也影响政府机关形象,更影响群众获得感。有关部门应该多听听群众呼声,对症下药、逐一破题,莫让证明取而不消的现象大行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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