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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守护少年的你

  □本报记者  帅政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兴则国兴。未成年人关系国家未来,关系民族复兴,关系家庭幸福。

  2015年,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设立了自治区首个盟市级未成年人检察办案机构,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原则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以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细腻与坚持,关注着首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点亮一盏明灯

  5月22日,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宣告室,检察官对一起盗窃案的被不起诉人张某某、包某某进行了不起诉宣告。张某某、包某某系某学校高三学生,即将参加高考。6个月前,二人因入室盗窃被起诉至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在全面审查事实证据的基础上,承办检察官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征求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公安机关的意见后,决定对张某某、包某某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考察期为6个月,给迷途少年点亮重返社会的明灯。“虽然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期只有6个月,但是你们人生的考验才刚刚开始,希望你们今后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检察官这样说道。

  “过去的6个月里,我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思,感谢检察官能给我这样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会好好努力,不辜负亲人和检察官的期望!”张某某在接到不起诉宣告后表示。被不起诉人包某某也表示,通过此事纠正了自己的错误思想,让自己重新审视和家人的关系,将更勇敢地面对未来。

  据了解,2017年以来,在呼和浩特地区已办结的案件中,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04人,不批捕100人,不批捕率32.9%;起诉未成年被告人322人,不起诉38人,不起诉率10.6%。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王君告诉记者,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检察官们深必须充分考量涉罪未成年人生活阅历浅、缺乏理性思维、法治意识淡漠等因素,对主观恶性不大、初犯偶犯的涉罪未成年人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制定合理的考察期限,确定有针对性的考察事项,进行心理干预和心理辅导,帮助未成年人及时悔改,引导其回归正确的人生方向,较好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开辟“绿色通道”

  对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有力保护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近年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相关制度,最大程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该院与呼和浩特市司法局、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等机构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协作机制,为涉罪未成年人开辟“绿色通道”,为未委托辩护人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此外,该院还开展多样化帮教,通过案件审查、社会调查、心里测评等方式,充分了解对涉罪未未成年人的主观恶性、性格特点、家庭环境等情况,制定个性化方案,不断加强帮教的针对性。

  近日,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区内,在心理咨询师、青少年社工、法律援助律师、侦查人员、司法局工作人员和检察人员的共同见证下,涉嫌盗窃他人财物2600余元的小明(化名)站在庄严的国徽下,接受不捕决定。

  接到案件后,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呼和浩特市青禾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中心进行社会调查。调查期间,中心社工与承办检察官一同深入剖析小明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犯罪原因后,针对小明制定了为期3个月的观护帮教方案。在审查逮捕期间,检察官还协同心理咨询师结合小明自身的特点,引导他充分认识自身错误,并向法定监护人提出意见和建议,既讲明了涉罪未成年人严守法律的道理,又表达了司法机关及社会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关爱和期望。

  除帮教外,司法救助也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一环。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李闵告诉记者:“对于一些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失学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我们会及时进行司法救助。近年来,我们对26名未成年被害人及被害人未成年子女发放救助金20.6万余元。”在办案过程中,如果检察官发现“事实孤儿”和“失学儿童”等问题,都会协调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进行综合救助,对监护人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不宜继续监护的,会支持有关部门和个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权,从根本上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落实报告制度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5月29日,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牵头,联合法院、教育、公安、司法、民政、团委、妇联、卫健部门,9家与未成年人成长和保护有密切关系的单位会签了《关于建立呼和浩特市保护特殊群体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宏介绍,保护特殊群体强制报告制度对与未成年人可能密切接触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出了必须报告要求。例如,老师、教练员、医生等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强奸、猥亵、伤害、欺凌等情形;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或疑似存在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情形的,应当依法报案或举报。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般社会公众在看到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时,也有报案的权利和义务。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忠明表示,未成年人是亿万家庭的寄托,我们会坚持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继续加强与教育、公安、妇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建立常态化联动协作机制,结合办案认真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社会治理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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