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提升未检工作专业化水平,首要前提是树立正确的未成年人特殊司法理念、科学的未检工作发展理念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工作评价导向。
在未成年人司法理念上,牢固树立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的理念,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与未成年被害人双向保护的原则,倡导保护性司法、恢复性司法,坚持惩教结合、惩防并举、寓教于审,将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贯穿于司法办案始终。
在未检工作发展理念上,坚持以依法办案为立足点,规范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司法政策与特别程序制度,提升办案质效。坚持以自身建设为保障,全面推进符合未成年人刑事司法规律、体现未检特色的办案模式,加强队伍等基础保障建设,以自身规范化促进专业化。
其次,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是未检部门的核心业务,是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基本途径,也是提升未检工作专业化水平的难点。在司法办案中,要始终贯彻双向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涉罪未成年人与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性质、特点,检察机关要在强化未成年人案件实体审查、落实特别程序制度、适用宽缓刑事政策上下功夫。在案件实体审查中,加强对重点环节的审查把关。面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高发、多发的态势,检察机关要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等相关单位的联动,重拳打击性侵、拐卖、绑架、伤害、虐待未成年人等严重刑事案件,通过采取从快批捕起诉、从重从严适用法律提出量刑建议等方式,形成打击威慑力。
最后,加强未检工作队伍建设是提升未检工作专业化水平的重要保障。选好配强未检部门检察官,把法律功底扎实、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富有爱心、责任心,善于做思想工作,具备心理学、教育学、犯罪学、社会学等知识的检察官选调到未检部门,充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量,并确保队伍结构合理、人员稳定。还要加强未检业务培训,突出观护帮教、预防宣讲以及民行检察等新领域业务学习,通过开展业务观摩、岗位竞赛等技能训练活动,培养一支过硬的专业化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