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领导,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不断健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是新中国70年民族工作一条重要经验。这条经验,深刻揭示了新中国70年民族工作取得辉煌成就的最根本原因,点明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最根本特征,是新时代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根本、最关键、最核心之处。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凝聚各民族、发展各民族、繁荣各民族。对此,我们要始终牢记于心,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优化民族事务治理相关的方方面面制度安排,坚持和加强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学习以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各项工作,进一步把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党对民族工作领导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我国民族工作的实效,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把握时代特征,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是新时代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生动写照,也是新时代民族工作创新推进的鲜明特征,各族人民亲如一家,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定要实现的根本保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近年来,我市多措并举、凝心聚力,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立了“巴彦淖尔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巴彦淖尔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大力培育选树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已有11个模范集体和11名模范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1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100个模范集体和135名模范个人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16个单位被命名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我们要再接再厉、乘势而上,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巩固好、发展好民族工作的良好局面。
坚持人民至上,更好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待。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好日子。在民族领域坚持“人民至上”,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差别化支持政策,加大对公共事业的发展投入,在安排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重大生态保护工程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逐步加强水、电、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促进教育、医疗、文化等各方面发展。紧跟巴彦淖尔市“天赋河套”品牌战略步伐,创新发展理念,将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工作与民族群众脱贫攻坚、口岸经济、“一带一路”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确保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不断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物质基础。
举目已觉千山绿,宜趁东风马蹄疾。我们要快马加鞭,继续发扬团结奋斗的光荣传统,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努力把各项事业做得更好,在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征程上书写内蒙古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