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行动由自治区公安部门牵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各部门配合,以侦破一批案件、打掉一批团伙、抓获一批犯罪分子、摧毁一批倒卖文物犯罪网络为工作目标。重点打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窃田野石刻造像、破坏长城、法人违法、倒卖走私文物、擅自从事文物经营活动等犯罪行为。此次专项行动从动员部署、摸排线索,到全面打击整治和总结,共分为三个阶段。活动启动现场,相关部门还公布了4种投诉举报方式,希望广大市民群众有相关线索,通过电话96059,信箱nmgwwj@nmgwlt.cn;传真0471-6933414进行举报,如果通过信函邮寄举报材料,可以邮寄到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西街32号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文物督察处。
据了解,为确保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自治区公安厅、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成立了“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别设在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自治区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