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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落细"三务"公开让"微腐败"无处藏身

  本报兴安8月20日电  (融媒体记者  胡日查  高敏娜  乌兰浩特市融媒体中心  王喃)今年以来,乌兰浩特市纪委监委不断督促基层党组织落实“三务”公开主体责任,通过制定“三务”公开“六个清单”和问责办法,将扶贫领域资金使用、产业项目实施、民生服务等明确为重点公开和基层“微腐败”监督内容。

  据了解,近年来,乌兰浩特市纪委监委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大局,以保障人民群众对“三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落脚点,针对“三务”公开工作,不断压实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做实对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在这项工作中,他们注重将公示栏等传统方式与微信公众号、电视端等“互联网+”公开模式相结合,打造“红城1947”专栏,使群众容易看、看得全、能监督,提升了政策落实情况的透明度、真实性,提高了监管实效。

  乌兰浩特市纪委监委采取“科技+传统”的双效监管模式,保障“三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实落细。“科技”方面,在“三务”公开平台的基础上开发了网络监管平台,共8个功能模块,从宣传、监督2个方面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利用大数据监管对各地区、部门上传“三务”公开的时限、内容和相关删除、变更等重要操作进行监督把关;“传统”方面,由各镇街(园区)纪(工)委对嘎查村、社区“三务”公开情况、档案材料建立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同时不定期成立督查组开展交叉互检,及时发现“三务”公开不到位、不及时等问题,真正做到远距离、全监督。截至目前,全市各级“三务”公开平台累计录入信息7.5万余条,访问量达56万余次,对“三务”公开不到位的进行严肃问责,给予党纪处分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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