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中国信达内蒙古分公司公告通知上述债权涉及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2020年9月4日
公告资产清单
单位:元
序号
1
转让基准日
2020-05-31
债务人名称
内蒙古旭源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合同编号
2014年(鄂旗)第0053号
保证人名称
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刘惠、史越华、李海生、闫芳
保证合同编号
2014年鄂旗(保)字0016号;2014年(鄂旗)字005号;2014年(鄂旗)字006号
抵、质押物情况
无
抵、质押合同编号
无
债权本金
10,999,889.80
债权利息及代垫费用
4,534,054.91
合计
15,533,944.71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拟对以下资产进行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1.内蒙古东达蒙古王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权益,截至2020年6月10日,该债权总额(公告日前最近一个结息日的债权本息余额)为135,835.18万元。债务人位于鄂尔多斯市,该债权由内蒙古东达乾丰置业有限公司、内蒙古瑞达投资有限公司、赵永亮、赵永明、赵智慧、赵智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树林召至包头东兴公路(含黄河特大桥)收费权提供质押保证(第二顺位);以“东达小镇”141366.03平方米房产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以达拉特旗白泥井镇大纳林村台壕社中10550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抵押担保,并承诺地上附着物兔舍和耳舍一并抵押;以内蒙古东达蒙古王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鄂尔多斯市永通路桥有限公司100%股权、内蒙古东达乾丰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内蒙古瑞达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以“东达小镇”138083.35平方米在建工程抵押担保(第二顺位,未办理抵押登记)。此外,2016年末已与相关方签订《抵债框架协议》,抵债标的资产为内蒙古自治区金山开发区东达小镇房产;2019年与债务人、抵押人签订《以物抵债协议》,该协议尚未生效。该债权权益的公告有效期为20个工作日。
债权资产联系人:张先生 贾先生
联系电话:0471-5618248
0471-5618212
电子邮件:zhangjiaqi@cinda.com.cn
jiawenbin@cinda.com.cn
2.内蒙古奈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资产包,截至基准日2020年7月31日该资产包债权总额为60,608.91万元(最终债权转让金额以分公司处置时点数据为准)。该资产包的债务人主要分布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浩特市等地区。该债权资产包的公告有效期为20个工作日。
债权资产包联系人:张先生 周先生
联系电话:0471-5618248
0471-5618249
电子邮件:zhangjiaqi@cinda.com.cn
zhoubin@cinda.com.cn
上述资产的交易对象均为具有良好信誉和一定资金实力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相应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处置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处置标的的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上述资产有关详细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均与资产包/实物资产公告有效期相同,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联系。
分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59号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471-5618216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fukaiqi@cinda.com.cn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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