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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在矿区的公益诉讼现场工作会

  □本报记者  白丹

  “这是我第一次在矿区参加‘现场会’,使我真切感受到了治理前后文圪气矿区的变化,看到了包头市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公益诉讼工作方面所做的努力。”9月2日,在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挂职交流的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林群晗,在文圪气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区参加“潘志荣公益诉讼办公室”现场工作会后说。

  文圪气矿区位于固阳县银号镇、下湿壕镇和金山镇的交界处,是固阳县最大的铁矿,总面积29.7平方公里。十多年来,矿区内14家企业及周边个体、村民无规划挖矿、排污,导致采坑遍地,废料堆遍布,已经成为当地一个生态“污点”。

  2017年至今,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在依法保障14家企业有序发展的情况下,开展矿区整治工作,先后20余次赴矿区走访排查,通过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并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确定违法企业或违法责任人,厘清破坏土地性质及面积,责令企业马上采取合理措施进行恢复、整改,确保矿区生态环境及矿产资源不被进一步污染和破坏。对于“遗留无主”矿山破坏地质环境的问题,固阳县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新的资金运作模式,推动设立固阳县生态保护专项账户,通过吸纳民事公益诉讼获得的公益诉讼损害赔偿金、行政执法部门对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案件的处罚所得、政府拨款及社会捐款等方式,确保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资金充足到位。为争取各方支持,固阳县人民检察院与村委、村小组干部进行沟通,推动基层组织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环境治理工作。

  截至目前,共投入治理资金1.06亿元,覆土29.85万m3,平整废矿堆采坑300余处,拆除企业及个人违建15950㎡,补植林木2850亩,恢复植被201万㎡,共治理矿区19.6平方公里,使该地区的生态环境有了很大改观。

  在矿区现场,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指挥调度平台技术人员操纵无人机对矿区治理情况进行复查,并用公益诉讼取证勘查箱对矿区土壤、空气质量进行检测。

  “潘志荣公益诉讼办公室”自2018年5月成立以来,充分发挥潘志荣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工作质效,共办理128件案件。“其中,‘满都拉大气污染案’被自治区检察院评定为‘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之一,艾不盖河水资源保护案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2019年全区检察机关典型检察建议案例’及内蒙古检察机关‘全区河湖四乱清理’专项行动典型案例。”潘志荣介绍道。

  近年来,包头市检察机关将公益诉讼检察融入地区生态保护大局。深入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保护草原、保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以典型案例带动包头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发展,实现“提档升级、全国一流”。达茂旗满都拉大气污染案、青山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区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8个基层检察院分别与所在旗县区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多家行政机关会签《公益诉讼协作联动机制》等36项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生态修复模式,为包头市经济发展提供生态保障。

  2019年以来,包头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1984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004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636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7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24件、其他领域280件。履行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1910件,提起公益诉讼24件,法院已判决案件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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