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再接再厉、一鼓作气,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
●在当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时期,要积极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规划、产业、政策、组织、人才等方面的有效衔接,使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脱贫攻坚,产业扶贫是重点;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首要任务。产业发展既是可持续脱贫的根本之策,又是促进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
□沙咏梅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再接再厉、一鼓作气,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十四五”时期中国将着力推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脱贫摘帽地区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大力发展乡村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同时,把脱贫攻坚形成的政策、制度和工作体系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办法移植到乡村振兴中,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生态、文化、组织五大振兴。当前,我区脱贫攻坚已进入决战决胜阶段,也处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交汇期,实现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衔接和跨越,必须谋划解决几个重大现实问题。
聚焦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和难点
坚决防止返贫致贫。脱贫攻坚战使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纯收入大幅度提高,但存在收入不稳定的风险。在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收入构成中,政策性收入占比偏高,许多地区甚至一半左右是转移性收入。在有些已脱贫的地区,产业基础比较薄弱,就业不够稳定,存在返贫致贫的风险。在衔接过程中,一定要保持脱贫攻坚政策延续性,防止返贫致贫风险。
持续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绝对贫困问题基本解决了,但相对贫困将长期存在。脱贫人口的收入水平不高,同时还有部分收入略高于现行贫困线的非贫困人口,都属于低收入群体,还处于相对贫困状态,都需要相应的政策扶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要考虑从解决绝对贫困到解决相对贫困的转变,将解决绝对贫困的政策措施逐步调整为解决相对贫困的帮扶措施。
实现从点上脱贫攻坚到面上乡村振兴的转变。脱贫攻坚是重点突出,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类型贫困人口,精准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收入稳定,在相对短的时间内彻底消除绝对贫困问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托底。乡村振兴关注的是整个“三农”问题,要从全局和战略角度,准确把握和处理城镇化、工业化过程中与乡村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不可避免的主要矛盾,进而实现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和乡村治理的现代化,是一个长期、全面、复杂的系统工程,范围和对象明显扩大。脱贫攻坚期内解决的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问题,这些问题要纳入到乡村振兴的框架下,做好规划、统筹考虑,逐步实现。如贫困户内生发展动力不足,产业发展基础薄弱,易地扶贫搬迁户的后续生计和社会融入,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等问题,需要在衔接过程中逐步解决。
抓好规划衔接 谋划振兴路径
在当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时期,要积极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规划、产业、政策、组织、人才等方面的有效衔接,使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做好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是一个渐进的接续过程,需要设置过渡期,将巩固脱贫成果和新减贫战略纳入规划,做好时序和内容衔接,逐步将减贫纳入常规贫困治理轨道。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过程中,国家层面制定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自治区也制定了相应规划,在实施完成规划后,制定乡村振兴战略第二个五年规划时,要充分吸纳脱贫攻坚的经验和成果,并融入推进乡村振兴的具体工作方案中,着力在巩固提升、提质转化上做好文章。在生态产业、战略新兴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修复治理等方面向贫困地区倾斜,支持贫困地区与其他地区同等水平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抓好政策衔接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各地创新了不少脱贫攻坚的系列政策和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了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开展。要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对于产业发展、金融扶持、资金整合、生态建设以及就业、教育、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扶贫政策认真进行梳理,该完善的完善、该强化的强化、该接续的接续,尽量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可持续性;要总结脱贫攻坚成功经验,充分考虑乡村振兴的实际需求,尊重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逐步对政策目标群体、政策内容和体制机制等做出调整,实现体制、政策的有机衔接和效果的叠加效应,特别是,在交汇和过渡期内,新出台的全面脱贫措施要考虑可持续性,为今后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基础;要实施防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明确新识别纳入监测对象的标准及程序,加强对脱贫户和边缘人口、易返贫致贫户监测,及时发现返贫风险点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予以解决,从产业、就业、综合保障、扶志扶智、社会帮扶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工作,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要推进扶贫资金有序转向乡村振兴,扶贫资金投入在保障巩固脱贫成果的基础上,应逐步平移到乡村振兴上来,集中加大对相对贫困的帮扶力度,建立稳定增长机制,财政资金投入增速要明显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速度,把农牧业农村牧区优先发展的总方针落到实处;要做好脱贫资产的接续经营管理,明确扶贫资产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加强后续经营管理、维护和监督,切实保障集体和农牧民的合法权益。要鼓励各旗县聚焦农村牧区边缘人口和已脱贫且享受政策人口,实施“防贫保”业务或建立防贫保障基金,有效防止因病、因灾、生产经营不善和突发事件等因素返贫致贫。同时,要实现从解决绝对贫困向解决相对贫困转变,建立长效机制,动态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不断提高农牧民收入水平和地区发展水平,实现共同富裕。
抓好产业衔接 推进产业兴旺
脱贫攻坚,产业扶贫是重点;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首要任务。产业发展既是可持续脱贫的根本之策,又是促进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产业衔接,要继续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实现从产业扶贫到产业兴旺的升级迭代,大力培育肉牛、肉羊、玉米、马铃薯等优势主导产业,中蒙药材、食用菌等区域特色产业,强化精深加工、产销对接和电商销售,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把扶贫产业园建设作为重要抓手,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旗县创建扶贫产业园,发挥好产业园在扶贫开发中的示范引领、要素集成、辐射带动作用;要充分借鉴产业扶贫的经验和模式,建立小农牧户可长期受益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牧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实现小农牧户和现代农牧业发展的有机衔接,促进扶贫产业升级和乡村产业兴旺;要着力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盘活闲置资源,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提升集体经济薄弱村,确保村集体有稳定收入,促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牧民变股东,增强扶危济困、减贫带贫能力。
抓好组织衔接 健全领导体系
要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就需要借鉴脱贫攻坚构建的责任体系,建立一套科学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在领导机制上,落实好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领导责任制,县委书记要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在工作机制上,要强化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主体责任,省区党委和政府每年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进展情况。在考核机制上,为确保乡村振兴责任落实到位,政策落地生根,建立市县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绩效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选拔的重要标准。此外,第三方评估在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对乡村振兴成效考核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值得总结经验后借鉴推广。
抓好人才衔接 培育振兴队伍
脱贫攻坚锤炼了一大批干部和人才,脱贫攻坚工作队、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产业扶贫技术专家组、产业指导员等都发挥了很好的帮扶作用。要注重把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有想法、有经验、有办法的优秀人才充分利用起来,他们熟悉农村情况,对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有深刻体会,在乡村振兴阶段,工作重心要由扶贫转为乡村振兴,强村抓振兴示范,薄弱村抓整顿提升;要鼓励和吸引新乡贤、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等投身乡村振兴,为有能力者提供舞台,促使他们进一步成长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骨干力量;要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农牧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力开展职业农牧民培训教育,培育新型职业农牧民夯实乡村振兴的内在力量。
(作者单位:内蒙古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