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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展中扩大 中等收入群体

  □李莹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其中,“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等有关中等收入群体的话题引发热议。其实,从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以来,党中央即高度重视培育中等收入群体。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均强调要注重社会公平,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实现共同富裕。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人民生活更为宽裕,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对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十分重要。

  中等收入群体,顾名思义是指一定时期内居民收入水平保持在全社会居中位置的群体。我国正在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未来需要更多利用国内的市场、消费、投资拉动经济向前发展,而国内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换后,经济增长也由投资驱动向消费驱动转变。培育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一方面,随着低收入人群的就业、收入增长跨入中等收入群体后,他们的消费能力也会升级,拉动消费的潜力巨大。另一方面中等收入群体的扩大有利于缓和贫富两极分化,优化社会分配结构,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增加中等收入群体,就是让更多低收入群体迈入中等收入群体的行列,加快提升低收入群体的收入。第一,要保证充分就业,创造更多的用工需求和就业岗位。通过完善和延伸产业链条,发展带动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达到稳就业的目标。救助受疫情冲击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对吸纳就业人群较多的中小微企业,进一步减轻其税费负担,降低其融资成本。第二,针对因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变革冲击没有能力找到工作的群体,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增强劳动力市场的活力和韧性,通过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第三,完善促进低收入者收入增长的相关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高一线劳动者的报酬水平。加快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并建立定期调整制度,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第四,增加中低收入者的财产性收入,通过一系列举措拓宽中低收入人群收入增加的渠道。

  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如何进一步稳定中等收入群体?这需要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切实减少广大居民的后顾之忧。例如,在教育方面,推动义务教育城乡、区域均衡发展,促进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在医疗方面,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完善大病保障制度,防止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在养老方面,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健全养老普惠制度等。

  拥有世界上最大的中等收入群体,为我国形成超大规模消费市场奠定了基础。充分挖掘中等收入群体的消费潜力,将为我国经济增长提供重要动力。当然,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绝非一朝一夕之事,要将其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充分利用好中等收入群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更好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添油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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