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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核心提示】

  ●生态空间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基础,优美生态环境是内蒙古各族人民对新时代美好生活的重要期待。注重生态文明建设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必然要求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都市圈、城市群已成为我国城镇化空间格局的新特征

  ●新型城镇化是城乡融合发展的过程,关键在于以满足城乡居民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城乡发展机会均等和资源配置的公平,为城乡居民提供平等的社会福利、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同质的生活条件

  □孙百灵  呼勤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综合考虑未来一个时期国内外发展趋势和我国发展条件,对“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作出系统谋划和战略部署,提出“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等要求,为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内蒙古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面向“十四五”,推动内蒙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必须用好新型城镇化这个强大引擎,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坚决守住生态底线

  实现空间均衡

  生态空间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基础,优美生态环境是内蒙古各族人民对新时代美好生活的重要期待。注重生态文明建设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必然要求。

  长期以来,内蒙古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和城镇化建设中面临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结构性矛盾,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破解空间不均衡难题,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首先要坚决守住生态这条底线,促进生产力布局与地区资源环境禀赋相协调,注重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实现经济发展、人的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均衡。这要求坚持底线思维,按照主体功能区划分和定位,深化“多规合一”改革,科学制定自治区和各盟市的国土空间规划,把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作为调节城市规模、确定控件开发次序和开发强度的关键依据。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发挥比较优势,确定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并据此明确开发方向,完善开发政策,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和生产力空间布局。把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草原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作为人口分布、推进城镇化、产业布局、资源开发利用不可逾越的红线和底线,促进城市化地区高效集聚经济和人口、保护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农产品主产区增强农业生产能力,生态功能区把发展重点放到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上,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探索制定符合自治区实际的主体功能区政策体系,探索理顺财政和考核体制机制,相应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及多元生态补偿机制,分类制定重点开展城镇化建设、农业生产、生态保护地区的差别化政策,推进国土空间开发,加快推动主体功能区政策落地。始终秉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加快构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新型城镇化全过程,致力打造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统筹城市布局的经济需要、生活需要、生态需要、安全需要,科学制定城市发展规划,打造宜居城市、韧性城市、智能城市,建立高质量的城市生态系统和安全系统。

  调整优化城镇体系空间布局

  实现空间协同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都市圈、城市群已成为我国城镇化空间格局的新特征。“十四五”时期,国家将更加注重遵循客观经济规律,以城市群、都市圈为重点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更加注重激发城市群、都市圈、大中小城市、县城、各类城镇的多方向、多领域、多层次互促互动的潜能,提升经济发展的总体效率。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要紧紧把握国家区域经济布局新战略导向,树立全尺度空间思维,注重改革创新,灵活有序调整优化内蒙古城镇体系,优化“一核驱动,三片多点协同、一廊一带多轴联动”的城镇布局和形态,建立全尺度的空间链接,加快完善适应多类型城镇化空间形态的治理体系,拓展提升空间协同的范围、水平、深度,形成多中心带动、多层级联动、多节点互动的发展格局。

  增强呼包鄂乌协同发展的“一核驱动”作用。增强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兰察布作为区域性中心城市对经济要素的吸纳能力和辐射能力,与周边的小城镇加速形成都市圈,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强化城市间产业分工协作、建设统一市场、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强化生态环境共保共治、率先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提升呼包鄂乌协同发展能级、加快极化进程,通过逐步释放极化扩散带动效应,形成带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火车头”。科学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人口密度、空间结构,实现城市建设空间有序展开,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协调。提升城市形象设计水平,保护和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彰显城市个性特色。加大旧城改造力度,综合整治城市环境,以提升居住品质、优化公共空间、完善服务设施为主线,促进区域中心城市率先建成“宜居城市”。

  在国家和自治区主体功能区战略确定的城镇化地区,优化“三片多点协同”城镇体系。以赤通锡城镇化片区、大兴安岭(呼伦贝尔、兴安盟)绿色城镇化片区、沿黄流域(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兰察布、巴彦淖尔、乌海、阿拉善)特色城镇化片区为依托,促进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多点”协同发展。围绕盟市所在地核心区及条件较好的周边旗县(市)的中心城镇和重点镇形成辐射内蒙古中东部、东部、西部区域的增长极,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底线,优化城镇和产业布局,引导资源要素向优势地区集中、重点城镇集中集聚,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发挥特色小城镇、边境城镇、特色小镇以及新城新区、园区社区、创新走廊、共享空间等新载体的重要节点作用,加快城镇化片区内和城镇化片区之间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协同水平。加大对中小城镇的投入,通过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短板,提高中小城镇的宜居度,改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优化产业空间分工布局,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降低各种制度成本。增强县城聚集产业、吸纳人口、统筹城乡的综合承载力。

  走集中集约集聚发展的路子,构建“一廊一带多轴联动”的空间格局。根据内蒙古地理区位条件、发展基础和潜力,构筑大兴安岭-阴山山脉生态安全绿色走廊和沿黄沿线沿边生态城镇发展带。大兴安岭-阴山山脉生态安全绿色走廊作为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核心区,要强化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生态功能,引导生态功能区的旗县在不损害生态系统功能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发展旅游、农林牧产品加工和观光休闲农业。加大沿黄、沿线和沿边开发开放力度,依托重要交通干线和经济核心区,以城镇群和中心城市为节点,积极培育壮大横贯东西、沟通南北、带动全区的横纵发展轴带,全力拓展以陆海统筹、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的多中心、开放式、网络化开发新空间。

  持续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实现空间正义

  新型城镇化是城乡融合发展的过程,关键在于以满足城乡居民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提高城乡内部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并确保城乡区域和城乡多元参与主体之间的公平性,确保城乡发展机会均等和资源配置的公平,为城乡居民提供平等的社会福利、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同质的生活条件来实现城乡空间正义。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一是要坚持以城带乡,通过提升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完善城镇资源对农村牧区的辐射带动机制,更好地发挥城镇对农村牧区的带动作用。二是推动公共资源在城乡间均衡配置,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治理资源向乡镇和嘎查村级调配,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要围绕关键要素,推动城乡相关领域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不断深化人口市民化机制改革、户籍制度改革以及农村牧区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改革,建立城镇技术、人才、资本下乡的激励机制,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农村牧区流动。要将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政府治理等方面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是内蒙古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我们要认清当前形势、坚定发展信心,高标准谋划,坚定不移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新型城镇化发展新格局,为内蒙古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新引擎,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不断提升城乡融合水平,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书写内蒙古发展新篇章。

  (作者单位:孙百灵,内蒙古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呼勤,内蒙古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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