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机构改革协调小组组长杨伟东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提出,“三定”规定审议通过后,要把改革后续工作衔接到位。自治区本级涉改事业单位要抓紧做好班子配备、人员转隶、机构挂牌、办公用房调整、预算调整等后续工作,做到无缝对接、有条不紊,确保改革后的有效运转。
会议要求,涉改部门设置机构、配备人员必须按照“三定”规定执行,确保机构编制的严肃性、稳定性。要把涉改事业单位机构职能整合到位,围绕优化协同高效实现整体重塑,做到事合、人合、力合、心合。
会议强调,要加强对盟市旗县(市、区)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稳妥推进改革任务。要着手梳理总结改革试点工作,将成功的实践经验升华为制度成果,向党中央交出一份试点改革的合格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