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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脏乱差”!我国城市容貌迎来新标准

  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  (记者王优玲)“僵尸”车占道、公共场所晾晒、窨井盖缺失……针对一系列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市容市貌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供标尺和依据。

  该标准分为六章,对城市市容市貌在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等四个方面的标准做了具体规定,要求城市中的道路、建(构)筑物、公共服务设施、户外广告与招牌、公共场所、城市绿化和城市水域、施工工地等的容貌应符合标准要求。

  截至“十三五”期末,中国城市数量达到684个,城市建成区面积达6.03万平方公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标准重点关注了城市市容市貌的“脏、乱、差”和设施安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针对性强,能广泛应用于市容环境专项检查、第三方评价和群众满意度评价等方面,便于群众和社会监督,可以直接用来对各城市进行比较、评价。

  标准要求,城市道路、临街建筑、公共场所内无晾晒衣物及吊挂杂物。管线、窨井盖、给排水、电力等设施完好,防触电、防跌落、防碰撞等警示标识齐全。人员密集的室外公共场所实行人员数量监控,疏散通道畅通。户外广告和招牌牢固可靠,应采取抗风压、防坠落、防雷击等安全措施。

  标准还要求,机动车、非机动车应有序规范停放,不占用绿化带,机动车无违规停放在人行道上,非机动车停放不影响行人通行。废弃车、“僵尸”车得到及时清理。城市道路、建(构)筑物、公共场所、水域、绿地等无违法搭建。

  标准要求,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城市综合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实施动态监测、统筹调度、及时处理和考核评价;落实门前责任制,临街单位、门店、住户按规定做好责任区环境卫生、绿化、秩序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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