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专利申请量的连年攀升离不开顶层设计。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方案(2020)》,这一文件起到了 “指挥棒”的作用。
“十三五”时期,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内蒙古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吕金华表示,近年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持续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工作,并将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强企和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工程作为知识产权运用转化的重要手段,全面推动国家、自治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培育工作,全区共有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6个、传统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县3个,自治区级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3个,传统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县6个;培育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55家、示范企业11家,自治区级优势企业35家;8家专业市场被确定为自治区级规范化市场进行重点培育,17家企业获得保护维权托管项目;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工作已覆盖全区14个盟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显著提升。
与此同时,我区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2020年全区相继开展了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双打”“铁拳”“溯源”“清风”“护航”“蓝天”等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十三五”期间,全区共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363件,案值1779万元,罚没金额1422万元;查处假冒专利案件1141件,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171件;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发布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件,为企业创新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各商标受理窗口、专利代办处通过完善工作规范、扩大业务范围、缩短受理时限、提供蒙汉双语服务等措施,更加便利了企业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质押登记。
为有效推进内蒙古专利质量及数量提升工作,制定出台了引进专利代理机构、培育专业化市场等扶持政策,并给予一定资金和项目支持,共引进专利代理机构13家。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目前已搭建内蒙古知识产权公共(运营)服务平台,建成内蒙古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援助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口头审理厅投入使用,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综合保护能力不断提升。
吕金华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今年,内蒙古知识产权系统将从推动科技创新、改善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政策部署、法律法规,科学制定内蒙古“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为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助推内蒙古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