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命名15家自治区级婴幼儿照护示范机构
据了解,去年以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及年度工作安排,组织开展了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机构创建活动,通过旗县申报、盟市推荐、自治区评审、会议研究、结果公示等程序,评选出一批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单位,有力地提升了我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