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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 4月15日起全面启用

  本报4月12日讯  (记者  康丽娜)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从4月15日起,我区正式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所有食品经营许可项目(含新办、变更、延续、补办)均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

  据了解,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发放的纸质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以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https://zwfw.nmg.gov.cn)全程网上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在企业端口通过扫描二维码获取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申请人在获取电子证书的同时,如需要发证机关打印纸质版许可证书,可向发证机关申请打印。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的食品经营者,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等业务时,无需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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