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开发边界是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划定的,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提升空间品质的区域边界。我区第一轮审查工作,重点对盟市中心城区、旗县政府所在地中心城区、其他建制镇及各类开发区的城镇集中建设区203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2035年建设用地增量、城镇弹性发展区面积占城镇集中建设区的比例、特别用途区围合面积占城镇集中建设区的倍数等内容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各旗县(市区)城镇集中建设区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超出自治区预下达指标,城镇弹性发展区超出城镇集中建设区面积的比例要求,特别用途区围合面积超出城镇集中建设区面积的倍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