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作品中表现伪君子(假)、恶人物(不善)等形象,但此类形象则是在否定中(包括自己否定和被否定)见出其审美特点。如答尔丢夫(莫里哀《伪君子》)、乞乞科夫(果戈里《死灵魂》)、西门庆(《水浒传》)、张驴儿(《窦娥冤》)、汤沛(金庸《飞狐外传》)等,此类人物的虚伪、奸猾、恶行,在现实生活中是令人鄙弃或愤恨的,其在艺术作品中成为审美对象,就是因为艺术中的答尔丢夫等是自己否定或被否定的。这否定中恰恰体现了创作者扬善的愿望与美好倾向。现实中的答尔丢夫、西门庆等是客观存在的,而艺术中的答尔丢夫、西门庆等是现形于创作者笔下的,因此,作者的主观性便会得到充分体现。当创作者在艺术作品中对答尔丢夫、西门庆等人物作为艺术形象被否定性地具体表现出来后,便获得了艺术化的客观性,并且有了审美特性。
我们确认艺术主于美,但同时深信,就艺术创作及作品而观,其中须有善与真(真诚)的存在或融入,方可真正给人以信心及感染力。包括艺术在内的美的东西,总是要体现人的某种理想,善与真作为人类价值认同中的积极评价,与美相谐共同形成人类追求的理想化取向,因此,艺术之美如果脱离了善与真,其自身的意义即无从实现,或者至少会受到很大局限。朱光潜先生讲过:“道德的大原在爱,在脱离小我,去体验我以外的思想行为和体态的美妙。一个人如果真正做善人,必须能深广地想象,必须能设身处地替旁人想,人类的忧喜苦乐变成他的忧喜苦乐。要达到道德上的善,最大的途径是想象;诗人从根本上做功夫,所以能发生道德的影响。”(朱光潜《谈美感教育》)我理解,朱光潜先生所说的“诗人从根本上做功夫”,即指其通过“设身处地替旁人想”,而“达到道德上的善”。当然,不仅诗人如此,所有艺术家都应如此。惟其如此,方有艺术良知可言。
艺术审美接受的经历与体验还表明,美与真善统一而融合的艺术创作更能启发与引导人们去爱,爱自然、爱祖国、爱他人等,其中特别包括对人之为人的自身的人格尊严之爱。就以我近期刚刚重新细读过的沈从文先生的《边城》来看,即可谓这方面的一个例证。作品中的人物都那样可爱,个个怀有厚道而且简单的心灵,他们心口相应、言行一致。他们对生活没有过分奢望,但为成人之美而甘愿倾心尽力。祖父老船夫与他的外孙女翠翠,还有傩送、天保等,阅读时令人感动,读过之后仍令人难忘并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边城》中不见圆满的人生,但却处处可见人性的纯善与美好。可以说,沈从文先生以他不俗的艺术才华与“深广的想象”,将驳杂而琐碎的材料,提炼成一枚温润的玉石,我们不仅可以从中玩味到其美,而且可以感受到作者对“爱”以及“善”与“真”的思考。
变与不变
世界存在于时间“流”中,溯流回望,便知因时间的川流不息,世界上的事物随之而变化。我们所关注并讨论的艺术(包括文学)也不例外。早在1700余年前我国的文艺理论家刘勰即已然认识到了这一点,故在其著作《文心雕龙》中专列了《通变》篇,专门讨论诗文的贯通、新变以及通和变的关系。该篇最后有这样的结论性的表述:“赞曰:文律运周,日新其业。变则堪久,通则不乏。”即道出了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以至不乏生机的理想化判断。清末民初学者王国维说:“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文学”,道出了文学随时代而变的认识。其实不光是文学,关于其他艺术门类应时而变化的讨论,中外皆不乏其例,如法国美学家丹纳在其著作《艺术哲学》中,指出影响艺术的三大因素,“时代”即其中之一,说明这是一个有必要关注的重要话题。
艺术的随时代而变化,有许多外在的、显性的体现。首先看艺术门类的出现。在人类艺术发展史上,从时间先后看,艺术门类出现的大致顺序是:舞蹈、音乐、雕刻、绘画、文学、戏剧、电影、电视以及当下颇为流行的网络艺术。这个层面上的变化所传递出的信息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艺术门类在增加,而且是新艺术门类的出现并没有形成对此前已有艺术门类的取代或冲击,彼此有影响也有互补,总体上显得更为丰富多样。此其一。其二,有的艺术门类的出现与发展,与当时的科学技术有直接的相关性,如,书面文学的产生,即以文字、造纸、印刷术等相关,电影的出现即以电的发明、摄像机的问世等作为重要的物质前提,至若当下传播很广的网络艺术,则显然是快速发展的现代信息技术的产物。其三,具体到某一艺术门类而看其自身变化。这方面,不同的艺术门类之间有差异,但“通变”则是共有的。在此方面,中国文学的经历留下了一条比较清晰的变化线路,并已经在学界有共识,即所谓先秦散文、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这个变化路线所提供的信息是,某一文体随着朝代的变化而兴盛,甚至达到巅峰;另外,从当时的创作态势看,某一新文体的出现及兴盛,使此前的文体出现一定程度上的式微,或者受遮蔽。这便是王国维先生所说的“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之文学”。其四,继续在中国文学这一艺术门类中,看某一文体,同样可以发现变化之所在。中华民族被称为诗的国度、诗的民族,那么,我们即以诗这一文体而观。中国古代诗歌从《诗经》的“四言体”起,而后依次有五言体、六言体、七言体,即在时代的发展变化中,随着所表达内容或情理的趋向复杂、传播条件的改善,出现古简而后详,字句由短增长的变化,正所谓“情数运周,随时代用”。至于“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现代诗(亦谓“白话诗”“新诗”)创作兴起,其章句彻底摆脱古体诗格律的限制,其变化之大远远超出以往。
以上言及主要是艺术在形式上的变化及必然性,至于表现内容的随时代而变化,则往往更为显然,当然也更为丰富与复杂。唐代诗人白居易说:“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与元九书》)这简约的两句话,道出了艺术(不仅是“文章”与“诗歌”)的表现内容紧随时代、面对现实的真谛,本文不再赘言。
顺着艺术在人类文明史上留下的踪迹走来,我们发现了其变化种种及其必然性,同时也见出其不变的方面。其不变的方面同样也有很多,我以为其中有三点尤为重要,那就是:艺术独特的精神担当——包括对人的精神世界的探索不变;艺术创作者应有的真诚之心不变;艺术追求“可然律”与“必然律”的独创性不变。在我看来,这是艺术之所以为艺术应当始终坚守的,如果把这三点因为求“变”而丢弃。那么,很可能已不再是艺术了。可以毫不犹疑地说,这三点“不变”,在以往各个时代(包括中外)的艺术活动中(包括艺术创作与审美接受)皆可找到充分的实证,此处不作展开论及。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艺术不可以用“进化论”的标准判断,不能说现代的艺术一定比古代的好,也不能说古代的艺术一定落后于现代(当然不是指媒介与技术手段方面,而是指其审美品质与美感力量)。艺术与技术不同,技术通常是先进的淘汰落后的,现代的取代古代的,而艺术则不然,艺术有不可重复的个性化和时代性特征,故而没有先进与落后的区别。如果区分,最简单的分法是可以分为好的艺术和不好的艺术。简言之,好的艺术是能够抵达人的内心世界,并让人感动的,这是不受古今或中外所限定的;不好的艺术是绝对不可能达到的。
如今,在快速发展的信息技术的支持下,所谓“自媒体”几乎成为时代性表征之一;乘上“自媒体”这一便捷的载体,网络艺术已成遍地开花之势。如前所述,这是一种适时而“变”,是诸因素集成所致,是具有其必然性的。网络艺术作为新时代的产儿,在便捷化、多样态、多层次展示等方面有其突出的优越性,同时它为人们带来种种个性化的新异之感,也是显而易见的。不过,我们同时也看到,因其“成品”相对容易,进入传播系统的门槛很低,“作品”良莠不齐——优良者少,粗制滥造者多,也是不容忽视的。笔者的见解是,要尊重艺术发展的规律,在“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中,既要顺应“变”的必然,同时也应坚信其中某些“不变”的必要,真正做到在“守正”的前提下而求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