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从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等4个着力点,对“十四五”时期价格机制改革重点任务作出部署。
《方案》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即到2025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科学定价机制全面确立,能源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更加健全,公共服务价格政策基本完善,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价格政策体系基本建立。
强化目标导向。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不动摇,深入推进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加强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成本监管,逐步理顺能源价格,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加快补齐短板。以重要民生商品、大宗商品为重点,健全监测预测预警体系,完善调控工具箱,强化政策配套,提升保供稳价能力和水平。
强调系统治理。全面推进水资源价格改革,理顺从原水到终端供水的全链条价格机制,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助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
坚持改善民生。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完善教育、养老、殡葬、景区等公益性服务价格政策,健全水电气暖和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价格机制,推动提升供给质量效率。
《方案》从能源供给、消费两方面提出了重点举措。一方面是促进能源供给结构低碳转型。持续深化水电、核电、天然气发电等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风电、光伏发电价格形成机制,落实新出台的抽水蓄能价格机制,建立新型储能价格机制,推动新能源及相关储能产业发展。继续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理顺输配电价结构,提升电价机制灵活性,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以及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的优化配置。
另一方面是推动能源消费结构优化。完善针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加大实施力度,促进节能减碳。降低岸电使用服务费,推动长江经济带沿线港口全面使用岸电。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引导节约用电,优化电力消费行为。完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稳步推进天然气门站价格市场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