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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羽翼”为司法审判赋能

  □本报记者  李晗  通讯员  梁霞

  不久前,在包头市九原区人民金融法庭上,法官与书记员通过视频的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网络连线,顺利完成了一次“云”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通过与当事人实时在线对话,依法核实当事人身份信息、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开展法庭调查等,仅20分钟,原被告双方就达成了调解协议,解决了12万元的金融借款纠纷。

  “新技术的应用,让我们足不出户就能打官司,真的太方便了。”调解结束后,原告兴业银行的诉讼代理人竖起了大拇指。

  “天下之治,有因有革,期于趋时适治而已”。近年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紧跟信息化时代趋势,坚持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化司法服务,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在全区范围内率先开展智慧庭审系统、互联网科技法庭、三方庭审系统等多项信息化建设项目,为审判工作插上“智慧羽翼”。2020年,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累计受理各类案件6893件,审结6246件,结案率达90.6%。

  庭审审出加速度

  “作为一名多年工作在审判一线的法官,我亲身经历了庭审记录方式从传统的手写记录,到电脑录入,再到如今的智能语音识别等一系列发展变化,切身感受到了信息化发展与司法改革为审判工作带来的效能。”近日,在使用智慧庭审系统审理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张志强发自内心地感慨道。

  智慧庭审系统融合了大数据、智能语音转换、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完整地记录下整个庭审过程,使庭审记录方式发生根本变革,进而让庭审实质化改革落到实处。

  随着智慧庭审系统使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实现了庭审笔录语音转写功能。该功能基于语音识别技术,可实时将法官、书记员以及各诉讼参与人的发言语音转换为文字,便于书记员制作庭审笔录。该功能的应用,有效解决了书记员庭审笔录记录不全、庭后反复确认的记录难题。

  基于专有法律语义分析技术,该系统还可对案件的起诉书、答辩状、证据等数据和庭审笔录的内容进行智能判断分析后,按照最高法院文书格式要求,生成各类裁判文书。应用后,可减少法官大约70%的文书编写工作量,真正实现了解放双手,让法官将主要精力放在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上。同时,在庭审过程中,该系统通过对接电子签名系统,当事人可直接在庭审笔录电子文书上签名。这不仅避免了当事人手动签字捺印的繁复性,还具备了电子数据防篡改功能,确保电子证据的真实性。

  “现在,有了智慧庭审系统,使得庭审过程可定格、可复制、可再现,实现了从‘归纳式记录’向‘镜像式记录’的转变,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减轻了办案人员的工作负担,切实提高了庭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技术科科长刘晶晶说。

  法庭开在“云端”上

  “互联网庭审画面清晰、声音流畅,消除了当事人和法官的距离感,有效保障了庭审效果。此举既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提高了法官审判工作效率。”谈到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使用的互联网科技法庭时,刘晶晶给出了高度评价。

  互联网科技法庭是指当事人可使用普通电脑、手机等多种终端,通过远程视频形式开庭审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实时上传电子证据,当庭举证质证。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可通过使用移动终端扫二维码的方式对笔录内容进行签字确认,庭审音视频录像保存在阿里云端,实现了庭审全程留痕。

  疫情期间,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在达茂旗法院开庭审理,当事人冯某由于疫情居家隔离。于是,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使用互联网科技法庭,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审理,虽然双方都不在现场,但整个庭审过程有条不紊。庭审后,冯某赞不绝口:“这种开庭方式太好了,太方便了。我家住在呼市,可开庭在达茂旗,又赶上疫情期间出不了门,多亏有互联网科技法庭,让我在家用手机就解决了。”

  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有互联网法庭14个,已开庭审理532起案件,基本满足刑事、民事和行政等案件的开庭需求。

  三方庭审一条线

  今年5月的一天,随着“铛”的一声法槌敲响,一起盗窃案在九原区法院开庭审理。这次开庭不同寻常,整个法庭只有审判员与书记员,没有公诉人,也没有被告人。迎面的两个大屏幕上,投射的是九原区检察院公诉人及东河区看守所被告人的画面。庭审中,被告人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均无异议,整个庭审过程只用了15分钟。

  这是包头市法院系统利用三方庭审系统审理的一起案件。以前,一起刑事案件得在看守所实地开庭,需要专职囚车、专职司机和专人保障,当被告人数众多时,还需要多辆囚车多名法警配合。单程耗时长,消耗人力资源多,有时一天最多只能开一个庭,时间得不到有效利用。

  为破解这一困境,2020年底,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多方考察,反复调试,建立了自治区首个覆盖全市政法系统的三方庭审系统。该系统是指法官、公诉人、被告人分别在法院、检察院和看守所等“不同时空”,通过线上视频方式完成对各庭审参加人员的提问、举证、质证等庭审过程,并具有远程控制、录像存储和集中管理等功能。

  “使用三方庭审系统,一方面可以有效减少路途奔波,节约司法资源,让法官有更多精力投入到案件审理中。另一方面,也有效落实了审判公开原则,利用驻监所远程视频询问室对案件进行公开宣判,确保案件流程严格规范,保障审判程序合法合规。”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张强介绍说。

  目前,三方庭审系统已无缝衔接全市11家法院、11家检察院和6家看守所,有效推动信息技术和司法业务深度融合。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牛惠卿高兴地说:“我们真是赶上好时代了!现在利用三方庭审系统在监所开展远程视频庭审,最多只需一辆车、三四个法警就能开展工作,被告人在看守所便可参与庭审,有效降低了押解风险,提高了刑事庭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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