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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 绝不允许!

  □本报记者  陈春艳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以“昆仑2021”专项行动,及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通知》为抓手,快速侦办了一起污染环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捣毁污染环境非法处置废机油窝点1处。

  4月29日晚,杭锦后旗陕坝镇城西村3社一处出租屋内,犯罪嫌疑人杨某在加热收集回的废机油进行油水分离时因操作不当,导致加热产生的油气遇到明火发生爆燃引起火灾事故。介于案情重大,公安局与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介入,主动引导取证、固证,检察院也及时介入,跟踪监督案件情况,持续跟进推动案件侦办。

  经查,2月份至4月份期间,犯罪嫌疑人杨某为了牟取经济利益,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当地汽车修理部和个人手中收集废机油,贮存在租房处院内的油罐里,准备处置后出售给外地的炼油厂。

  经司法鉴定,杨某回收的13.12吨废机油为危险废物。杨某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6月17日被杭锦后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4月29日发生的火灾事故对周边房屋及树木等造成不同程度的损毁,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和破坏。

  警方提醒,对于违法排放污染物、处置危险废物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绝不姑息。若广大市民发现上述环境违法犯罪线索,可直接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汽修店等废机油产生单位,禁止将废机油提供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将废机油交由专门单位,通过专门渠道处理,以免因废机油的处置不当给生态环境造成难以修复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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