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实施兴边富民行动,是党加强边疆治理的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奋力做好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和民族乡村振兴工作。要巩固发展边境地区民族团结大局,助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立足边境地区实际实施一批兴边富民项目,积极推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牢牢抓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抓好《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民委委员工作、民族工作考核评价、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评估认定和民族法规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等“四项”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好“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