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落实A级旅游景区疫情防控要求。指导A级旅游景区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严格控制游客接待上限;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严格落实进景区景点前扫码登记、测体温等要求,督促游客执行好“一米线”、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景区内演艺等重点场所、重点设施防控要求,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要强化局部卫生管理和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人流引导和疏导措施,防止人员瞬时聚集。
进一步加强旅行社业务监管。进一步指导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加强风险评估和研判,及时了解和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疫情形势,不组团前往高中风险地区旅游,不承接高中风险地区旅游团队,不组织高中风险地区游客外出旅游。当旅游目的地政府有关部门对旅游发出预警提示或将相关区域列为疫情中、高风险等级时,未出发的旅游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已经在当地的旅游团队,必须暂停在当地的旅游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排查工作。
进一步强化文化和旅游行业室内场所防控措施。加强星级饭店、剧院等演出场所、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A级旅游景区的室内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等空间相对密闭场所的疫情防控,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对室内文化和旅游活动场所,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该限流的限流、该暂停的暂停、该关闭的关闭,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
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及时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提示牌、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科学防疫方法。
强化预防预备,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修订完善方案预案,细化实化响应流程、应急措施、处置规范等具体内容。加强与卫健、疾控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会商通报机制,强化联防联控。加强培训,提升全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