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多部门联动
《工作规程》细化多项工作机制,以实现部门间协同执法。建立联合会商机制,各相关部门对案情重大、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生态环境问题,联合制定打击对策和工作意见;建立定期与随机执法机制,研究部署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平时随机共同执法沟通,在执法过程中加强协同配合;建立案件移送机制,共同做好案件移送办理;建立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案件双向、多向咨询制度;建立联合培训交流机制,互相了解和熟悉生态环境执法业务等,推进信息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