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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章立制打造辅警精兵

◎李晗
  辅警,作为公安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履行着法律赋予的职责,实践着国家给予的任务,承担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可以说,没有这股力量的加入,没有千千万万辅警日以继夜的辛苦付出,就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都将大打折扣。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通过,让我区辅警队伍建设从此有法可依,走上法治轨道。

  不可否认,各地的辅警队伍建设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不成熟的地方。据2020年全国各地辅警招录公告显示:各地辅警的月薪大多在3000元上下,薪资待遇普遍偏低,造成辅警人员工作缺乏积极性,导致辅警这一职业对求职者缺乏吸引力,难以招录到优秀人才。身份的模棱两可,让辅警处境尴尬,由于没有单独执法权力,面对执法当事人质疑或者要求出示警官证时,一般会显得比较被动。同时,部分辅警素质不高,影响了工作质量和辅警队伍的整体形象。因此,加强建章立制,把辅警队伍理清,将辅警作用进一步扶正,是更好发挥辅警之“辅”作用的关键。

  翻开《条例》,不难发现“干货满满”。《条例》对辅警的薪资待遇和工作条件进行了详细规定,提高了各项待遇,解决了辅警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可以放手去博、专职于工作;规定辅警参照公务员职务职级管理模式,有效拓展了辅警职业空间,确保辅警队伍的稳定性。《条例》还设置了辅警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和保障、管理监督等章节,有效解决了辅警队伍存在的法律地位不明确、职责权限不清晰、管理水平不到位、队伍整体能力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这是全区各级公安机关以及4万余名辅警的一件大事、喜事、好事,是公安机关在推进辅警队伍法治化、正规化的进程中积极进行的探索实践。

  好制度更要落实好。应着眼长远,建立长效机制,配套制定员额、层级管理、表彰奖励、履职清单、教育训练等方面的配套制度细则,构建形成以《条例》为主线、以多个制度为补充的“1+N”制度闭环,进一步规范辅警履职行为,保障辅警合法权益,努力推动内蒙古辅警队伍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全力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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