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在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同时,结合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任务目标,不断推动创建“八进”(即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连队、进苏木乡镇、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网络)活动,打通创建工作走进基层、走进群众“最后一公里”,夯实群众基础。充分利用沿街、部分单位和企业办公楼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民族团结进步公益广告宣传片和活动月标语口号,在公园、社区等群众集聚场所展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展板,发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折页、《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应知应会手册》等宣传资料6.8万余份。各旗县区学校利用班会、升国旗仪式、墙报板报和讲座等方式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主题“七个一”活动,不断深化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期间,巴彦淖尔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民委对全市146个各类示范区示范单位进行验收。通过开展民族团结模范家庭、模范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用生动的先进典型引路,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传递释放民族团结正能量,形成人人了解、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
全市各地区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农村牧区、社区学校等基层一线,送知识、送科技、送文化、送医疗、献爱心,集中精力办成一批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好事实事,让各族群众的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期间,各地各部门为各族群众解难题、办实事636次,受益群众达7.2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