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两家机构入选 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
据了解,前不久,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在全国80个地区共同开展为期一年的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工作。
按照该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共青团组织将立足职能,强化沟通协作,以推动社会组织发挥示范作用为目标,链接各方资源,协调解决目前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中存在的资源性、专业性、机制性困境,切实解决制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难题,助力打造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