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第一时间救助因暴雪灾害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我区开展受灾困难群众摸底排查工作,相关盟市对受灾地区社会救助对象中空巢、独居、失能、留守老年人和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截至11月10日,通辽市、赤峰市、兴安盟共开展入户排查19699人次,拟纳入低保保障140户289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4户14人。
对因雪灾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临时性困难的受灾群众,我区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及时解决其基本生活困难。截至目前,通辽市、赤峰市、兴安盟所辖受灾旗县对874名受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共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55.45万元。其中,通辽市对682名受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19.9万元。
相关盟市民政部门还通过及时公布社会救助热线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简化工作流程等方式,畅通社会救助渠道。
据悉,自治区先期下拨临时救助资金1.5亿元,重点用于受灾地区临时救助工作,落实苏木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切实发挥临时救助金“救急、救难”作用,兜住兜牢民生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