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规划》已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共分为十一章,四十节。从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发挥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等5个方面,明确了“十四五”时期17项就业主要指标以及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激发“双创”带动就业活力、有效防范化解就业失业风险等8项重点任务。同时,《规划》从落实规划责任、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资金保障等5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就业服务中心主任王林介绍,到“十四五”期末,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6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5万人,农牧民转移就业1200万人次。预期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25万人次,农牧民工参加职业培训35万人次,自治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88万人。
“十三五”时期,我区城镇累计新增就业128.44万人,超额完成125万人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