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其其格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各民主党派区委、有关人民团体和自治区财政厅、卫健委、人社厅等部门负责同志围绕协商议题作了发言。与会人员建议,应根据区情并借鉴周边省区市做法,提高“妇女卫生费”发放标准,并将受益范围作出相应调整。
会议指出,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意义重大。近年来,全区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对提高“妇女卫生费”标准高度关注,此项议题作为反映群众“急难愁盼”民生类议题,事关广大妇女切身利益,也是让广大女性享受党和政府关心妇女健康的惠民实事。要发挥政协职能优势,紧盯民生热点问题,充分吸纳此次协商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尽快形成高质量的信息专报报送自治区有关部门,提供参考、持续跟踪、努力推动,切实提升人民政协为民办实事能力,在维护妇女权益工作上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