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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司法守初心 司法为民担使命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工作综述
内蒙古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同干警们赴大青山红色文化公园开展“缅怀先烈 永葆先进”联合主题党日活动,接受红色洗礼。
2021年10月19日晚,内蒙古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中)赴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法院执行一线进行督导。全国人大代表史玉东(左)受邀见证执行。
2021年4月25日,内蒙古高院举行“内蒙古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6-2020)暨2020年典型案例发布会”。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法院旅游巡回法庭的干警在七星湖沙漠景区利用巡回审判车为游客进行普法宣传。
内蒙古高院干警走进呼和浩特市第十四中学开展国家安全日送法进校园活动。
  全区法院受理案件87.2万件,审执结86.8万件……一组组数据,见证了过去一年全区法院办案效率持续提升、审判态势运行良好、司法为民不断推进的坚实足迹。 

  2021年,全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全区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坚持政治引领 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万山磅礴,必有主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举办全区法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讲座。同时,依托机关党校组织7场政治轮训、9次专题读书班、20次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通过举办主题党日、重温入党誓词、诵读红色家书等活动,系统学习党的百年奋斗历程、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深刻感悟思想伟力。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出台《关于全区法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进一步推进从严治院的若干措施》,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具体工作中。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展基层组织力提升工程,呼铁运输中院党建品牌获评全国党建创新成果展示“百优案例”,鄂尔多斯市中院、锡林郭勒盟中院获“全国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优秀组织奖”,赤峰市翁牛特旗法院融合党建品牌在全国法院范围内推广。

  2021年10月19日晚,呼和浩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大院内灯火通明、警灯闪烁,执行干警们精神抖擞、列队待命。

  “出发!”20时,随着指挥中心内一声令下,全区执行干警以雷霆之势强势出击,按照既定方案奔赴各个执行点,一场向“老赖”亮剑的“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准时开展。

  当晚,全区法院共执结案件730件,执行到位标的1.49亿元,对193名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了司法权威。

  而这,只是我区法院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主线,深化顽疾整治的缩影。

  加强政治教育,打牢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狠抓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强化英模教育,营造了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氛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准确把握、接续推进两批次教育整顿,法院系统政治生态持续优化、纪律作风明显好转、素质能力得到增强、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紧盯“急难愁盼”,整治顽瘴痼疾。紧盯“执行乱象”,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百日攻坚”等系列行动;治理案件久拖不决问题,开展长期未结案件百日清积专项行动,231件3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已清理审结207件。开展“院长带头下基层、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各级法院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基层解决民生实事、化解信访案件,全区法院推出便民举措621项,解决问题509个,各级法院院长带头化解信访案件178件。

  建章立制,实现长效长治。针对教育整顿中暴露出的审判执行、队伍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高院新建制度22项,全区法院完善长效机制1516个。其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办案程序指引》《裁判规则指引参考》规范办案程序和统一裁判尺度入选2021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坚持服务大局 积极推进平安内蒙古建设

  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对人民法院而言,千忙万忙,不抓执法办案就是瞎忙。

  惩治犯罪,保护人民。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6万件,判处罪犯3.6万人。同时,持续狠抓案件办理,审结涉黑涉恶案件92件1406人,新增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处置到位36.5亿元,常治长效成果日益显现。

  审结一审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等犯罪案件105件,切实维护生产安全;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相关犯罪案件97件;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021件……一个个司法举措,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有时候我们真不是故意做出违法行为,是真的不懂。这下好了,有了风险提示书,我们企业在作出行为决策前,只要对照上面的条款就知道是不是可行了。”在翻看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书》后,民营企业负责人王某某竖起了大拇指。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内蒙古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监控指标体系,推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30条具体措施,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42.6万件、行政案件4363件。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出台《内蒙古法院破产案件简易高效审理操作规程》,122个中基层法院均设立破产审判团队或合议庭。

  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加强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慎用强制措施,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依法保障企业家投资创业。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制裁知识产权侵权及犯罪等行为,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802件,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营造鼓励和保护企业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延伸司法职能,发布《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书》,发出涉企司法建议189件,帮助企业完善治理漏洞。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涉企行政行为法律风险提示书》,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司法指引。持续推进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改革,在优化行政诉讼格局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建立行政执法情况分析研判“月专报”制度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至94%。

  用法治之力守护青山绿水。依法惩处环境资源犯罪,依法追究污染、破坏环境当事人的民事责任,依法督促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职责,依法支持公益诉讼,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9666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引导公众参与环境司法保护。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依法审结涉林草刑事案件669件,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积极配合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受理涉煤领域相关案件787件,审结714件,全力追损挽损。

  坚持司法为民 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看了‘一本通’,诉讼真轻松。”去年,这样一句顺口溜在锡林浩特市诉讼当事人口中广为流传。由该市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编印发放的《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一本通》,让许多当事人学会了网络诉讼平台操作,使诉讼效率大大提升,受到广泛好评。家住锡林浩特市的李女士满意地说:“现在一扫二维码,诉讼、调解都能办,可省事儿了。”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党和人民对法院工作寄予的厚望。一年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用心用情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共审结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4.4万件。

  积极开展“根治欠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帮助农牧民工追回“血汗钱”6816万元;加强家事审判工作,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制度,审结婚姻家庭、养老、育幼等案件4万件;加强军民融合,依法审理涉军维权和停偿善后案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发放司法救助款1780万元,缓减免诉讼费5345.6万元。我区法院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发挥司法之力着力解决了一批关乎民生福祉的案件。

  涉诉信访工作是审判执行工作的“晴雨表”,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风向标”。我区法院全力化解涉诉信访问题,开展集中治理涉诉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推动解决内蒙古大商城案件等重复上访案件616件。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建设,探索“法院+”联调共治新模式,推动类型化纠纷诉前调解全流程线上办理,诉前调解14.3万件,成功率77.3%。全区339个人民法庭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链接906个基层治理单位、936个流动诉讼服务点。搭建网上立案、调解、缴退费、送达及律师服务等10个平台,三级法院诉讼案卷全部实现数字化,全年提供各类诉讼服务90万件次,极大便利了群众诉讼。

  人民法院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法院执行工作又是这道防线的“最后一公里”。

  重任在肩,时不我待。一年来,全区法院深化执行模式改革,加强智慧执行,努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共受理执行案件31.2万件,执结30.5万件,执行到位金额560.4亿元。持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组织开展“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共执结案件4万件,执行到位标的73.2亿元,对510名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举行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全年共计发放执行案款141.7亿元,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不断提升。

  坚持深化改革 加强和改进司法工作

  为了确保公平正义看得见、可评价、能监督,我区法院围绕审判工作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出台院庭长办案管理规定、“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案件质量评查等10项制度,全区院庭长办理案件50.1万件,占结案总数的57.8%。加强执行制约监督机制建设,出台执行权责清单、执行款物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实现执行案件全节点可监控、全流程可追溯、全过程强监管。

  开展“蒙马奔腾”审判质效提升专项行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成立行动督导专班,对全区法院指标情况进行日监测、周通报,深入分析审判运行态势,因时因势研判指导。紧盯办案效率,实施案件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全区法院利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督促程序审结民事案件34.6万件。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带动全流程网上办案、全节点监督管理。截至目前,全区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9%,人均结案218件。全区法院案件平均办理天数缩短至70.7天,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平均办理天数缩短至56.2天。

  加强专业化建设,打造政法“铁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举办实务培训班19期,培训干警4800人次。建立专家型审判人才梯次培养机制,评选盟市级审判业务带头人、“五个一百”优秀调研人才,常态化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优秀庭审评比、岗位练兵、司法警察实战化训练等活动,激励干警争先创优。全区法院有95个集体、273名个人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表彰。

  审判权来自人民,我区法院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方面的监督。

  全区法院认真落实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建议,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报告。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参与司法活动,为代表、委员行使监督权创造条件。加强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办理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425件,办理关注案件320件。

  击鼓催征正当时,奋楫扬帆勇者先。新的一年,全区法院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勇担使命,恪尽职守,勤勉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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