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开展区域评估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强化服务、优化流程,举一反三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区域评估任务。
会议强调,要压实盟市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管责任,全力以赴把各项工作往前做、往细做、往实做,充分发挥区域评估在提高审批效率、节约企业成本、加快项目落地等方面的作用。要扎实做好区域评估成果公示、共享应用工作,落实告知承诺、并联审批等要求,真正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推动全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卞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