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保供方面,我区持续做好重点电厂电煤库存供应监测调度,严格监督发电企业执行调度纪律,保障机组常态化运行;加强电力供需长效监测,按日开展电力运行监测、研判和处置,提前一周做好有序用电预测分析,采取措施,逐日平衡电力供需矛盾;合理实施有序用电方案,坚持“限电不拉闸”“限电不限民用”原则,优化有序用电方案和轮停方案,细化有序用电措施,确保民生、公用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安全可靠供应。
煤炭保供方面,进一步健全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能源保供重大事项报告机制,严格执行煤矿停产、减产及重点领域煤炭保供报告制度。持续做好煤炭产销日调度、日监测,春节期间坚持正常调度,对产量下降明显的地区和企业,及时分析受制因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确保煤炭产销稳定;督促煤炭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充分考虑大雪、降温等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坚守安全底线;持续推进煤炭中长期合同全覆盖,全面梳理调度全区在产煤矿、发电供热企业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情况,对签订比例未达到国家要求的地区和企业进行重点监管,适时开展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情况核查,确保全年合同签好、签实、签到位。
成品油保供方面,积极做好商业成品油应急储备及运输保障工作,确保节日期间成品油安全供应;加强成品油供应监测,及时掌握市场动态、价格走势、库存情况,对可能影响市场运行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保障炼油企业安全生产,不断增加成品油产量,满足重点用油需求,妥善安排居民生活、城市公共交通、公用事业、高速公路等成品油供应。
目前,我区电煤成品油供应总体平稳有序,电煤库存平均可用15天,成品油库存可用10天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