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作为我区首批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地区,大力营造新的审批服务环境。3年多来,通过不断优化调整职能、机构设置、编制人员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了“看一张清单、推一扇大门、盖一枚印章”的相对集中审批服务,惠及企业、群众和经济发展的改革成果逐步显现。
改革试点前的2017年,满洲里市约有200项审批事项分散在25个职能部门。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以来,满洲里市持续优化审批服务职能,坚持审批事项“应进尽进”的原则,按照各部门使用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政府相关依据,经过反复研究、论证,确定进入“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的行政许可和带有行政审批性质的服务事项共有193项。随着集中审批工作的开展,满洲里对市审批事项不断进行精简整合,同时依据上级相关要求,对“审批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管理。目前清单中共有149项行政许可和带有行政审批性质的服务事项,实现了“看一张清单”即可办理相应的审批服务业务,大幅提升了审批事项集约化管理。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改革目的不仅是要相对集中事权,还要相对集中人员和编制,从体制和机制的层面解决现行审批的难题。
满洲里市持续优化机构设置,实现“推一扇大门”提升审批资源使用效能。改革前,满洲里市的审批业务办理分散在不同的职能部门,共有300余人在不同部门不同工作地点从事着审批工作。党政机构改革中,满洲里市将审批服务与政务服务两方面的职能合并,组建了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在职能增加的同时,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采取了“一岗多能、一人多专”的运行模式,并配以信息化建设,不仅减少了审批人员的数量,整合优化了审批资源,而且提高了审批编制使用效能。
市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成立后,将“应进尽进”的审批服务事项、“编随事转”的审批服务所需编制、“精兵强将”的审批业务骨干人员,统筹放置到“一扇门”内,实现一个机构管审批、一枚印章管审批。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以来,满洲里市根据新的机构及职能调整,按照经济、社会、建设等职能归口分类,满洲里市将原25个审批职能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的55个办事窗口整合为5个审批科室,按照审批业务的数量开放多个窗口同时办事,全面推行“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结”工作模式。满洲里市在精简审批环节的同时,加大科室内部业务流转的力度和效率,将原25个审批部门的审批印章回收,启用新的审批印章,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大大提升了审批办结效率。
目前,满洲里市审批服务事项中,由窗口工作人员办理的即办件达10%,业务科长审批办结的事项达70%,审批人员减少近3/4,年均办件量近10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