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林少春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李荣禧、张院忠、段志强、和彦苓,秘书长施文学出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建议议程:审议《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条例(草案修改稿)》《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内蒙古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草案)》。审查批准《赤峰市城镇供热条例》《鄂尔多斯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审查批准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鄂温克族自治旗草原管理条例》《鄂温克族自治旗土地管理条例》《鄂温克族自治旗动物防疫管理条例》《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教育条例》的决定,审查批准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鄂伦春自治旗民族教育条例》《鄂伦春自治旗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鄂伦春自治旗农药管理条例》的决定,审查批准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民族教育条例》的决定。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2021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和专题询问;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人事任免事项。